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引发了商品营销方式的重大变革,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都从中获益匪浅。网上商店的出现,消费者可以足不出户,通过自己的计算机在网上寻找、购买所需的商品,获得商家提供的一系列服务;通往全球的Internet,使消费者购物的选择范围最大化地扩展;网络多媒体技术可将商品由内到外进行全面介绍,便于消费者选择;Internet上高速度、低费用的信息传递,可以让消费者高效、便捷、低成本地完成网上购物过程;尤其值得称道的是,网上购物为现代社会消费时尚的个性化进一步提供了便利,消费者不再只能被动地购买已生产出的商品,而是可以通过网络向商家提出个人要求,甚至可以虚拟出自己想要的商品,商家获取信息,就可能满足消费者独特的消费愿望。
对商家而言,建立网上商店,完全更新了原有的市场概念,传统意义上的商圈被打破,客户扩展到了全国乃至全世界,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化市场,赢得了前所未有的商机。另外,网上商店交易成本比传统店堂销售成本大大降低,因为在线销售可以避免有形商场及流通设施的投资,将依靠人工完成的交易活动转化成数字化的信息传送过程,可以节省大量商流费用,这带来了经营成本的降低,使商家更具竞争力。
经营B2C电子商务网站的企业其收益模式是不同的,一般有三种收益模式:收取服务费、会员制、扩大销售额。
1.收取服务费
网上购物的消费者,除了要按商品价格付费外,还要向网上商店支付一定的服务费。
2.会员制
网络交易服务公司一般采用会员制,按不同的方式、服务的范围收取会员的会费。
3.扩大销售额
网上销售商提供低价格的商品或服务,为的是扩大销售量,提高企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