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首批试点名单的通知》(浙共富办〔2021〕3号),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愿申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领域内外专家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审,确定缩小地区差距、缩小城乡差距、缩小收入差距、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打造精神文明高地、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等六大领域、共计28个试点为全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首批试点名单。其中,我县入选缩小收入差距领域试点,也是绍兴唯一入选该领域的试点。
新昌因何被赋予这一重要的示范改革任务?回眸一路发展历程,其实早有答案。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党中央赋予浙江的一项重大的综合集成改革,新昌作为其中一员,早已开始先行探索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全域旅游、生态文明、城乡融合和共同富裕之间的发展命题。多年来,新昌铁了心抓创新、抓经济、抓旅游、抓文明、抓融合,走出了一条科技新、经济强、生态优、产业昌、融合好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各领域荣誉光环纷至沓来。同时,随着近年来城市集聚辐射条件的具备,城乡集成改革时机的成熟,融杭联甬开放带动契机的呈现,为新昌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提供了良好基础条件。
入选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首批试点,对新昌而言,是重大光荣使命,是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新昌将如何做好先行示范工作?
为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我县将以“深化小县大科技发展模式,推动高水平就业、多渠道增收”为主题,依托科技创新、数字赋能和集成改革,针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短板,开展重点攻关,力争率先实现“小县大城镇”新型城镇化模式,率先形成以科技创新为特征的高质量发展省域样板,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为此,新昌将切实找准推动共同富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聚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均衡、高品质生活,重点围绕提升创业创新空间和机会、拓宽居民增收渠道、构建收入分配调节新机制、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等方向,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体现新昌走在前、干在先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