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建设工程项目(政府投资)招投标
工作流程图
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流程
工程类(政府投资)
一、中介机构选取
由招标人会同区财政局、区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从我区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进场交易登记
招标人具备招标条件,提出进场交易申请,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提交至中心受理、登记。
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联合审查
招标人(招标代理)向中心提交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材料,由中心整理提交联合审查会议
由中心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单位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联合审查,招标人参加。
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一经联合审查通过,由中心在青岛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网、黄岛区政务网、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投标单位不需要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由投标单位自行在网上下载,实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疑问汇总、答疑(补充)文件发布
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单位若有疑问,须匿名(注明项目名称)通过公共邮箱提交疑问至中心指定邮箱,由中心集中汇总后提供给招标人。招标答疑(补充)文件经主管部门备案后,由中心在相关网站上发布。
六、投标保证金收取
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保证金缴至中心指定账户。
七、开标评标
开标评标会议由中心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监察局全程监督,中介机构做好配合。
(一)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由投标企业到黄岛区检察院开具证明,持有效证明参加开标。
(二)评标专家抽取
1、开标前30分钟由中心会同招标人现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行业主管部门、监察局全程监督。
2、部分特殊项目需到黄岛区以外抽取专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监察局、中心同意后,由中心会同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监察局到指定地点抽取。
3、水利类专家库由青岛水利局建立和维护,由青岛水利局工作人员负责抽取。
(三)开标
1、由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约定组织开标。
2、投标企业资格后审,由招标代理负责投标企业资格的初审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资格。
(四)评标
1、由中心负责组织评标活动、维持评标程序,宣布评标纪律,收取评标区所有人员的通讯工具。
2、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技术标书由评委独立评审,报价、业绩、资质、考核等得分全部从系统中自动提取。
3、未实现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技术标评审采取暗标形式,使用中心自行开发的评标软件由评委独立完成。投标报价得分也使用中心自行开发的算分系统。业绩、资质等得分由评委共同认定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五)中标押证
由中心统一负责项目负责人押证工作。
八、预中标公示的发布
由中心在相关网站上发布预中标单位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投标单位或其它相关机构提出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理。
九、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依据鲁价费发〔2001〕243号文件、青政发〔2012〕30号文件收取。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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