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河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通知
欢迎您报考我校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请您耐心细致阅读完本通知。
一、报名时间与办法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工作于11月20日—27日进行。届时考生务必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点击“实践环节报考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将“联系电话”修改为本人正在使用的电话号码,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
第一次报考实践课程的考生请注意:须至少取得一门理论课合格成绩后,才能报考实践课考核,否则实践课成绩无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需重新报名考试。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考生按照本通知内容逐步进行。
二、缴费时间与办法
1、缴费条件:须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方可缴纳报名费。
2、缴费标准:详见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收费标准”。
3、缴费时间及办法:2013年12月6日--9日考生登陆本网首页“实践考核”, 点击“缴费查询”→输入“姓名”+“准考证号” →“提交”→显示《缴费通知单》→“打印”或记录下所有报考课程的 “课程缴费代码”。依据14位“课程缴费代码”和师大收费代码(7100426)到河北省内建设银行营业点(从以前情况看,个别县级建行不能收缴,考生可找人到市级建行代缴。)交费,银行代收费凭证须妥善保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践环节考核。
三、实践考核时间与要求
(一)考核时间
请点击: 2014年上半年自考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安排
(二)要求与说明
1、“生产实践”、《义务教育》专业实践课程
(1)考核目的及考核形式:在于评估考核者运用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用撰写小论文、项目设计的形式进行考核。
(2)要求:参看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中相应课程要求,封面采用统一的格式(见“自考文件”栏中封面样本),内容用Word格式编排,A4纸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左侧装订。封面上要注明专业、课程名称、准考证号、姓名,否则按缺考处置。
(3)交稿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20前将稿件以邮寄的形式(要求用EMS)寄送到指定地点,否则按缺考处理。
2、汉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论文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电大方向)专业的毕业论文以毕业综合考核的形式进行,不再撰写毕业论文及答辩。因此,考生没有指导教师,而是由考生直接下载辅导材料(辅导材料见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结合教材进行自学,然后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考核时间为:2014年3月29日(周六)上午8:30—11:30。
考试前5天登陆本网首页“实践考核”查询考场、座位号、考试地点等详细信息。
3、其它专业的毕业论文
除汉语言文学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的毕业论文都要参加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
(1)毕业论文答辩时间:2014年3月30日(周日)上午8:30开始。
答辩前5天在本网公布答辩安排和答辩地点,请考生注意查询。
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中有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材料及相关学院的联系电话,考生如有疑问可与相关学院取得联系。
(2)指导教师查询: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12月24日后登录本网“实践考核”, 点击“导师查询”→输入“姓名”+“准考证号”→“提交”,抄录下导师信息,考生须及时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注意避开教师休息时段)。
(3)论文题目的选定:考生可以参考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中提供的参考题目,也可自命题目,不进行网上选题,报名后就可着手准备毕业论文撰写。
(4)毕业论文格式要求: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是观点正确、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论据有理、论述充分,切忌抄袭和网上下载,引用别人的观点和内容超过200字即为抄袭,如发现抄袭之作,论文答辩将不予通过。
毕业论文撰写依据 “河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自考)毕业论文撰写要求”完成,封面要求统一格式,详见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中“论文封面样本”及“论文撰写要求”。
英语、英语教育专业的毕业论文要依据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中《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说明》撰写。
(5)毕业论文的提交时间:2014年3月20日前交成稿(一式四份),并要求填写好“河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考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从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中下载 )与成稿论文一并邮寄,具体邮寄地址、稿件份数和收件人请与指导教师或所属学院取得联系。
英语、英语教育专业:2014年2月28日前交初稿(电子稿件和纸质稿件同时交),电子稿件发至指导教师邮箱,纸质稿件邮寄给指导教师,详情可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
其它专业:2014年2月28日前完成初稿,电子稿件发至指导教师邮箱,详情与指导教师联系。
特别提醒:拟申报学士学位的考生请预留一份同版的毕业论文,申报学位时须上交。 四、 有关毕业申请 1、毕业申请条件
考生须考完我省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考核)等实践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毕业申请时间
上半年5月21—30日,下半年11月21--30日申请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毕业申请方式
(1)考生须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毕业申请(网址为:)。
(2)网上申请毕业成功后,考生必须本人到网上选择的毕业申请服务点(河北师大服务点只接收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申请毕业,社会考生不要选择我校服务点)领取、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及其他毕业材料并提交,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对基本信息(含照片)有问题的考生,须到毕业申请服务点提出基本信息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有关毕业申请详情请看本网首页“自考文件”中“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实施细则”。 五、有关学士学位申请
1、申报条件
(1)拟申报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是本科毕业,毕业的第二年三月初提出申请,每年只办理一次,跨年度的不受理其学士学位申请,请于每年三月初关注本网公布的有关学位申请的通知。
(2)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其他专业毕业论文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可在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内查询。
(3)考生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学位外语合格证有效期前申请学士学位,过期的不予受理。英语和英语教育的学位外语合格证必须是第二外语。
(4)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2、须交验的材料
(1)学士学位评定表(现场填写正式表),在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内有草表,可提前预填写。
(2)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
(3)毕业论文原件一份,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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