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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招远市罗峰街道办事处
部 门 决 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表1: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表2: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按单位)
三、表3: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按单位)
四、表4: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表5: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表6: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按单位)
七、表7: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表8: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按单位)
九、表9: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表10: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3、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4、执行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
5、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
6、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
7、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9、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招远市罗峰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请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289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895 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89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总计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16万元,增加原因是2015年国地税收入比2014年增长10%。
2015年支出总计 289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895 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7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9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77万元,农林水支出29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105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118 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1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0万元,结余分配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支出总计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16万元,主要增长点是政策性支出和民生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89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895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89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17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及相关机构事务1143万元、财政事务3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449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3万元、抚恤35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41万元、特困人员供养3万元、其他生活救助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25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39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77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92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39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5万元。
5、农林水支出29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9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202万元。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36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9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17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及相关机构事务1143万元、财政事务3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449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3万元、抚恤35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41万元、特困人员供养3万元、其他生活救助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25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39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77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91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39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6万元。
5、农林水支出29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9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202万元。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36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895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4、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款)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支出0万元。
2、农林水(类)水土保持补偿费(款)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项)支出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8万元,比上年增加522万元,增加87.6%。主要原因是社区建设、林业项目、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等项目投资大大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大型设备 0台(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罗峰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控制接待标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6.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大压缩了车辆维修费和汽油费。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5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境)团则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 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汽油费、车辆维修。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2015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接待费2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客商接待、各口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 ,共计接待145批次,1460人次。
(五)关于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公开2015年度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1、森林抚育及雨季造林项目,改善了石门生态林场森林生态环境。
2、文明乡村建设项目,对石门孟家、谢家庄、石门孙家、石门郭家、刁尔埃、郭家埠实施道路整修及村庄绿化,大大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3、民俗文化村建设,建设石门孟家村民谷文化馆、农耕文化馆、民俗公园等,保护和开发了民俗文化资源。
4、社区修缮改造项目,改善社区工作条件,提升社区服务功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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