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物理系.doc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物理系
督导、督查工作方案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物理系“关于成立督导、督查工作小组”的决定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物理系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物理系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物理系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五、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物理系行政上班、教师上课纪律督查方案
物理系关于成立教学督导、督查小组的决定
为加强教学监控,加强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按照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的相关精神,经系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物理系教学督导、督查小组。
组 长:李 川
副组长:刘天梅 方 明
组 员: 张娟利 陈毅新 许江勇 周家萍 田 雁
邬松(09物本学生) 祝榜山(10物本学生) 饶磊斌(11物本学生)
物 理 系
2011年11月29日
备注:
1.李川、陈毅新、许江勇负责理论课教师的督导、督查工作。
2.方明、周家萍、田雁负责实验课(包括含实验课的理论课)教师的督导、督查工作。
3.刘天梅、张娟利负责教材教法课、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班会课的督导、督查工作。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物理系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为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我系教师不断钻研、学习,提高教学业务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内容
1、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深入钻研教材,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写出详细的教案。教案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每课时教学的重点、难点,课后要进行总结,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适应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认真准备和课程有关的设备、资料及其它教具,并制作相应的课件。
2、授课概念准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富于启发性和生动性;因材施教,深入浅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讲普通话,语言简明流畅、准确生动;书写规范,板书整齐,美观大方,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积极采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课堂讨论,鼓励学生踊跃发言;注重扶持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讨论结束时,认真总结,引导学生正确掌握讨论内容,强化讨论效果。
4、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调课、停课或增减课时;在课堂上衣冠整洁、仪态大方、言行文明。
5、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和课时数,布置适当的课外作业,开列必读书目,要求学生做读书笔记。课外作业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完成一门课程课外作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该门课程课时数的三分之一。教师应当认真批改学生的作业,记载作业成绩。一般情况下,教师对学生作业应当全部批改,并根据作业情况进行讲评。
6、任课教师应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做好辅导答疑和补缺扶差等课外辅导工作,并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7、从物理专业技能的总体要求出发,对学生的教育实习、论文写作进行指导,为学生解答疑难问题,实习结束和论文结题时要写出总结报告并将报告记入教学档案。
8、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考查或考试。试卷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既要考查学生的知识,又要考查学生的能力。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客观而全面的评价,应注重形成性评价。
9、任课教师除了完成主讲课程的任务外,还应按照系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地给学生做讲座或参与讲座,介绍学术动态和相关知识。
10、任课教师应结合教学,开展科研,应积极申报科研课题并完成系里规定的科研任务。
11、教学质量分析。期末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对出题情况、试卷卷面、考试情况及教学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填写成绩分析表格,找到命题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任课教师考核评估方式
1、教师评估。采用听课、检查教案和批改作业情况等方式。
2、系教学督导组评估。通过听课、检查教学材料等方式进行。
3、系领导评估。通过检查教案,审查业务档案等方式进行。
4、学生评估。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和分析教学情况调查表的反馈意见来进行。
5、综合性评估。每年年底进行,任课教师应随时向系教学秘书提供教学评估资料。
三、评估结果
1、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91-100分为优,81-90分为良,71-80为中,61-70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评估资料归档,作为教师职务聘任、评选先进和年终总评的主要依据。
3、教师对教学工作不负责任,多次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或教学效果差,学生反应强烈,或不能完成教学任务,教学中经常出现科学性错误,或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有较严重错误,将报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评奖评优、停发人才津贴、取消晋职晋级、暂停授课资格),或按程序调离教学岗位或取消教师资格。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物理系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物理系
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 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课堂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专业教材、教改项目、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等基本建设管理。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系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符合我系实际的教学管理监控体系,在过去我系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的实践基础上,根据学院关于教学质量监控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办法,以此来促进和规范我系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一、? 教学计划执行的监控
? 1、教学计划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又要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
? 2、教学计划的修订和调整应经过充分的论证,按照学院提出修订意见和要求,根据教学计划执行中的实际情况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系上组成专门的修订小组负责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各专业教学计划,经系通过后报学院批准后方能执行。新设专业教学计划制订程序与教学计划修订相同。
? 3、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严禁“因人设课”和“因无人不设课”的现象。审定的教学计划所列各门课程名称、学时、开课学期等均不得随意改动。在教学计划执行中有个别课程学时需要调整,或课程开设需调前或调后,或要增设、改设和删除某门课程等,应向学院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一学期调整的主干课程门数不能超过1门,且调整的课程(包括选修课在内)总数不能超过3门。
4、每学期第十二周开始由系教学秘书根据学校审定的教学计划拟定下一学期的开课计划表,经系主任审核同意后,根据本系的排课原则和程序确定专业必修课的主讲教师。专业选修课由教师根据教学计划提出开课申请并拟出课程简介(教学计划中没有列出的专业选修课须经教研室和分管教学系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教学秘书组织学生选课,选课学生达30人以上者方可开设,学生选课后一般不得调整。教学秘书应在每学期放假前下发下一学期教师的课程表(教学任务书)。公共课(包括公共选修课) 由教务处具体安排。
5、教学进度计划是以各门课程每个章节教学日程安排为主要内容的教学设计。任课教师接到课程表(教学任务书)后,根据具体情况,认真制订各章节的教学日期和教学进度,并填写《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进度表》(一式三份),开学初两周内上交教研室审核。各教研室审核完成后交系教学秘书,全系汇总后交教务处。
6、各教研室和系教学督导组通过开学初、期中及不定期随机抽查形式检查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包括教学内容的教学是否和教学计划的时间相一致,实际教学情况与教学大纲的是否吻合等,纠正教学过程中可能脱离既定教学计划的现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维护教学计划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7、系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系上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两次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8、教学计划的执行中应注意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真正做到规范管理,逐步做到科学管理。
9、对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和系教学管理人员应该及时向系领导汇报,系领导接到报告后,一般问题由系领导根据情况提出解决办法,重大问题经系研究后上报教务处。
10、各课程任课老师的安排上,应充分考虑到各教师的专业、教学经历、职称、学历、教学水平等因素,确保专业主干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师资保障。
二、课堂教学质量监控
? 1、为了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各教研室应根据学院和系上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各专业和各课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课堂教学质量标准,作为教学质量评价和监控的基本依据。
2、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实施主要包括:a、系领导听课、各种形式的教学座谈会和教学检查等活动(在学期中期进行一次,在学期结束前再进行一次,看反馈意见后教师的改进情况);b、系教学督导组、教研室和学生的教学评估,学院教学督导组的听课和检查。前者通过收集感性、定性的信息,经过判断和整理,形成感性评价。后者是理性、量化的结果性评价。两者在质量监控实践中互相渗透互为参照,以求全面、准确地掌握我系课堂教学质量状况。
3、精心构建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主体。学生、领导、专家(教学督导组)构成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主体。这三类评估主体通过优化组合达成最佳比例,发挥评估的诊断和主体功能。其中学生的评估工作一般放在学期结束前进行,以无记名的方式让学生给本学期所任课的所有教师进行评价打分。教学秘书负责对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所获得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4、积极发挥督导组的督导作用。督导组对于课堂教学质量的督导主要在于两方面,一方面检查督促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选取一些教师(如新进教师、青年教师、学生意见较大的教师等),进行听课、评课,提出听课意见,帮助和促进教师的教学进步,提高他们的课堂教学水平。
5、各教研室应认真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的研讨活动,及时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促进教师间的教学交流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与改进。
6、建立教学信息反馈网络。为配合课堂教学质量信息双向互动,每学期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统计结果均向教师反馈。同时,根据课堂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得来的信息——专家和领导听课检查和评估情况,及时整理,并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尤其要对学生反映大,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安排督导组成员进行帮教和督导。对多次反映不好,经帮教后均无法提高教学水平的教师,可实行转岗、安排学习提高或报学院人事处处理。
三、实验教学监控
? 1、实验教学应有规范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并力求有新意和特色。每门实验课程均须有规范的实验教学大纲,明确实验项目(包括必做和选做)、教学目的、学时分配,并规定每个实验项目应达到的具体要求。
2、严格按教学计划规定开设实验课程,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在上学期末办理审批手续。
? 3、开学一周内,任课教师应按实验教学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填妥教学计划进度,报教研室核实、备案。临时调课、停课应提前办理审批手续,经系领导签字同意后,送教务处审批。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调、停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4、实验教学实行实验教师负责制。实验完毕后,实验教师须填写当次实验记录表并签名。对于新开出的实验,各实验室和教研室应有试做记录;首次上岗的实验教师,实验教研室应有试做和试讲制度及记录,达到要求后方可单独指导学生实验。
5、严格实验教学的考试考核制度。单独设课的实验课应独立考试、单独计分;未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按占总学时的一定比例进行考核,成绩记入课程总分,具体比例由教师确定经教研室批准后实施。原则上单独设课的实验课均应组织理论和操作考试。凡实验课考试不及格者均按理论考试不及格者同样对待。
6、实验教研室应建立“实验教学档案”,档案主要收存本课程、本专业实验教学的文件;典型教案、CAI课件及实验报告样本;实验教学方面的经验以及实验项目、实验开出率及成绩统计资料等。
7、系领导和实验室主任应定期对实验教学进行检查、召开实验教师及学生座谈会,征求他们对改进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及管理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把握实验教学质量要求。
8、系上组织教学督导组专家对实验教学过程与实验室建设等情况进行定期指导、检查、评估。对于检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通报,构成教学事故的应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9、系上对实验室开放、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开设给予鼓励,计入一定的准备工作量。
四、日常教学秩序监控
? 1、课程表排定公布后,原则上将不再变动。个别确需调整的由系领导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能调整。
2、每学期的教学时间由学院统一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应保证教学活动的优先地位,课余活动不得侵占和影响正常的上课时间,对于确需调动的,应经系领导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报教务处办理审批手续(学院统一安排的活动按学院规定执行)。
3、应按教学计划规定安排教育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等教学实践活动,每个实践教学项目要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执行。
4、临时调课、停课应提前(突发事件除外)办理审批手续,经系领导签字同意后,送教务处审批。突发事件由当事人或教学部门秘书代为办理。跨系课程由系秘书负责通知该系教学秘书,专业课程由教师本人(或教学秘书)负责通知学生。未办理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调课、停课的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5、教师应按时上、下课,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进度计划,学期结束前不得擅自提前停课。教师上课期间一律不得接听电话,对学生中出现的类似情况,教师应进行批评教育。课堂教学纪律管理由任课教师负责,如出现重大的学生违纪事件或影响教学的突发事件,任课教师应及时向系领导汇报,并做出及时处理。
6、教师应按教学计划进度合理安排教学计划进度表规定的教学活动,不得在正常上课时间内随意安排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活动,放映教学录像时教师不得离岗。各班学习委员应认真填写课堂教学日志(教学内容、教师签名不得空缺),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各教研室要认真检查教师的课堂教学日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教师本人。
7、为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系上的教学资源(含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教学软件等)由实验室主任统一调度。
8、系上组织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构成教学事故的应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监控
? 1、课程考试的命题在有关教研室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已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课程应直接采用抽取的方式组卷,严格试题取样,减少抽样误差;尚无试卷库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或教研室集体命题,所有试卷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审定,系领导批准。同样要求的同门课在不同班级的试题应统一。
命题必须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检查学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要努力克服命题的主观随意性和片面性,确保命题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每套试卷必须附有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
4、试卷应在统一的试卷纸上按统一格式指派专人打印(制作)。
5、每门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即为主考教师。主考教师要对该门课程考试(阅卷、复核、统计分析、成绩评定)全面负责。
6、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教师应进行认真总结,填写教务处规定的相关表格,上报学生成绩(要有任课教师的签名)。
六、教改项目、课程建设质量监控
?1、教改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由各教研室组织。
2、本着精心组织实施,严于检查落实的精神,教研室应对教师课程建设或教改项目完成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中期年度检查,检查各项目是否按预定的计划进行。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3、系上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可利用自筹经费或通过计入一定工作量等办法。对一些有重要现实意义但学院又没有批准立项的教改项目或课程建设项目给予支持,经系审批同意后由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
4、各教研室应根据系上制订的课程建设规划,制定每年的课程建设计划,并认真组织教师完成。系上每年组织一次课程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对不努力完成课程建设任务的教师提出批评或采取扣减工作量等办法督促完成。
七、教材建设与征订及使用监控
1、教材建设与征订及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学院教务处的规定执行。
?2、原则上每门课程都必须有教材。对于专业主要课程,如有教育部推荐教材选用,一般不宜自编。无充分理由任课教师不得拒绝使用已订教材或随意改用其它教材。教材的选用情况由系教学秘书负责统计监控,发现问题报系领导处理。?? 3、订购教材的数量应按使用该教材的学生数及教师用书的数量订购。
4、订购教材计划由系秘书负责,并经系领导审核签名,一式两份,一份留系上,一份交教务处,同时应用计算机进行教材管理。
5、已订购统编教材的不得再印自编教材,如确有需要可印部分补充讲义,但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6、凡在教学计划中需要开设的课程,而又没有现成的教材或原有教材已严重落后于学科前沿的发展,教师可以提出自编教材或讲义,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7、经批准编写的教材或讲义,要制订编写计划。教研室主任负责督促、检查,使编写任务能够保质按期完成。编著好的教材或讲义,由系上按编写计划邀请同行专家进行审稿。
8、教学秘书和各班辅导员开学初对本学期所需教材的到位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新学期教学的正常开展。
9、系上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以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学生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意见,并把有关结果反馈给相关任课教师。
八、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
1、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一般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选题、指导教师资格审核等组织工作应在第7学期结束前完成。
2、论文(设计)选题后,系上安排1—2位具有丰富科研工作经验的教师,为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作一次集体辅导,介绍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方法和注意事项。
3、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根据我系现有师资情况,每位教师指导学生论文(设计)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任务一般应由本系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有硕士学位的讲师担任。
4、毕业论文(设计)一般规定为一人一题。如果课题确需要有二人或几个人共同完成,需由指导教师提出意见,经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但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其中的部分工作,不允许出现同一课题内容相同,甚至写出的论文(设计)也完全相同的情况。
5、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应分学科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并作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及时进行合议,根据学生的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评定成绩。
6、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优秀率一般不超过20%,凡评为“优秀”和“不及格”的论文(设计)必须经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7、教学秘书负责汇总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原件、指导教师的评语表、答辩记录、成绩单、质量分析和工作总结等,并做好存档工作。
8、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的评定成绩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或整体评分偏高的退回有关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进行重新评定。随机抽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对毕业论文的质量及格式进行检查。
九、教育实习质量监控
1、应严格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安排教育实习,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在实习前一学期办理好审批手续。
2、系上成立由系领导、系办公室人员、辅导员、教法课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实习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
3、实习开始之前,教法课教师应制订详细的教育实习计划,准备好实习相关材料和表格。
4、在教育实习期间,系上组织人员对各实习点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包括双方指导教师的指导、听课等是否到位,学生实习周数是否完成,实习生完成新课教学时数、教育调查报告、主题班会、家访、个别教育及生活方面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系领导汇报并反馈给相关指导教师或实习学校领导。情况严重的,对院内相关责任教师按教学事故给予处理。
5、教育实习结束3周内教材法课教师将教育实习材料汇总上交系教学秘书存档,系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审核。
6、实习工作全面结束后,教法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应认真总结实习工作的不足或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交系教学秘书存档。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物理系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物理系
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序号 时间安排 督导内容及形式 督导人员 1 第一周至第二周 教师教学进度表及教案检查 督导小组人员 2 第六周 实验室检查 督导小组人员 3 第七周 对教师教学进度进行检查 督导小组人员 4 第十六周 对教师教学进度进行检查 督导小组人员 5 第二周至第八周 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 督导小组人员 6 第七周至第十五周 对教师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进行督查 督导小组人员 7 第三周至第十六周 进行听课、评课工作 督导小组人员分组进行 8 第九周 学生代表座谈会及完成学生对教师评价表 督导小组人员 9 第十一周至第十二周 反馈意见到任课教师 督导小组人员 10 第十五周至第十六周 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检查与督导 督导小组人员 11 第十七周 学生代表座谈会 督导小组人员 12 第十九周至第二十周 对期末考试检查与督导 督导小组人员 第十九周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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