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三门峡市教师资格认定最新公告-中公教师考试网
2013年河南省三门峡市教师资格认定最新公告
2013年河南省三门峡市教师资格认定7月8日-7月12日进行报名,统一考试定于10月中旬进行。中公教师考试网针对三门峡教师资格认定提供最新的教师资格考试资讯、历年真题。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1.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三门峡市内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2011年度、2012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
二、时间安排(详见三门峡教育信息港网站“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表”)
1.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7月8日——7月12日。
2.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定于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请在10月1日后登录三门峡教育信息港查阅“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表”。
3.其它各项工作安排时间请随时关注三门峡教育信息港“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以免错过时间而取消本年度的认定资格。
4.本年度全市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于11月底完成,年底之前要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三、教师资格的报名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条件准备阶段
1.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同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能申请这两类教师资格。]
2.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持有国家语委统一颁发的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须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的钢印,否则无效。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加盖公章。
4.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5. 申请人还可在“河南教师资格网”和“三门峡教育信息港”进一步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同时办理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河南教师资格网网址:
三门峡教育信息港网址: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标准档案袋一个,并在档案袋封皮上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和申请的资格种类及学科。档案袋内装入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并在相应位置加贴照片。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并在相应位置加贴照片。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号、姓名并加贴彩色一寸照片)。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硕士、博士须提交学位证书才能认定为有效学历)。今年毕业因特殊情况未领取毕业证书的,不能报考。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不能出示普通话证书,持报考普通话证明、普通话成绩证明或正在办理中等各种证明的,不能报考。
(7)2012年曾参加与本次申请等级类别相同的“2012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的人员,如要办理理论考试免试,需提供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用于办理考试免试(全国统考、其它省份或年份的理论考试合格证不能用于办理免考)。
师范类毕业生办理免考须对照申请相应教师资格种类所需学历条件标准提供以下材料:
院校学生处提供的录取当年“招生录取表审批表”中本人姓名所在页复印件一份,注明毕业年份及班级,并由毕业院校学生处加盖公章;
学籍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成绩单须含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四科成绩。
按师范类办理免考的,报名时须现场提供以上两种材料,材料不全、缺少四科某一科或多科成绩的,不能办理免考。
[注:上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体检表》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并严格按照表格规定的格式、尺寸双面打印。]
2.报名地点: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市行政审批中心报名。(联系电话:2816602、2816613、2872151
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联系电话如下:
渑池教体局:4819696 灵宝教体局:8656175
义马教体局:2535619 陕县教体局:3834090
卢氏教体局:7886051 湖滨区教体局:2822896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材料审查汇总阶段
1.材料上报: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并在规定时间上报三门峡市教育局201室(联系电话:2816613,各类申请人员统计表一并上报,同时结清有关各项费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22日义马、陕县、渑池。
7月23日湖滨区、灵宝、卢氏。
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上报有关材料和结清相关费用。
2.材料要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上报相应的报名统计材料(电子文档)。
3.理论考试数据上报: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仍使用去年下发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报名软件,并统一使用教师资格现场报名软件报名。上报数据时,将软件目录下的“PHOTO”和“DATA”两个目录全部文件拷贝上报,上报前先用软件按“人员类别”查询出需参加考试人员信息并打印报表进行校对,确保人数的准确。
(四)教育理论考试阶段
教育理论考试定于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请在10月1日后登录三门峡教育信息港查阅“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表”。
(五)网上申领教师资格证书阶段
报名时确定为全日制普招和其他师范类毕业生的人员、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参看三门峡教育信息港“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取“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员网报入口”(绿色链接)进行网络申领,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进行申领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申领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年度认定资格。无关人员请不要在网上系统随便输入信息以免影响个人今后教师资格的申请和认定。
网上申领时,申领人须认真记录网上申领密码,如密码丢失将不能对已输入数据做任何操作,如未完成网上申领或网上申领数据填写不全面(个人信息、相片图片信息等漏填)会影响到申领人本年度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领如有疑问请认真阅读网上的“网报常见问题解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负责对网上报名的操作做任何咨询。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具体内容在办理测试报名时会有测试环节及内容的通知单),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七)认定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八)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人员,应按照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7]1582号规定,教育理论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收费标准为: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每人220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每人200元。
五、考试内容
1.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
2.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3.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4.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前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四本教材为2013年新编,由华文出版社出版;学前教育概论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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