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号:2010年第1版
项目编号:
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10年10月试行
编制说明
一、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方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编制了《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本示范文本自2010年9月起发布试行。
二、本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8部委令第2号);
4、《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
5、《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
6、《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8]86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本示范文本中的所有空格招标人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或不采用者应用斜画线表示。
四、按照本示范文本编写的招标文件,其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如果招标人对示范文本的内容有异议,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释。
五、本示范文本试行版仅供参考。由于水平和时间有限,难免存在不妥之处,请各编制单位和使用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书面反映,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在此预致谢忱。
“建设工程设计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说明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设计电子招投标系统”
建设工程设计电子招投标系统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以电子标书编制系统和招标文件备案系统为基础,以“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为安全保障工具,依托“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实现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并实现对投标文件辅助评审的计算机应用系统。
二、采用“建设工程设计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意义
在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中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系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的意见》和建立与网上公共服务系统的具体措施。电子招投标系统数据规范,可靠性高,标书递交简便快捷,提高评标效率,杜绝人工计算错误因素,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随着电子招投标及评标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必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局面。
三、采用“建设工程设计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目的
通过全过程采用计算机技术代替传统纸质标书,减少浪费,达到节约资源、环保目的;采用网络技术,通过网络递交和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方便快捷,提高招投标效率;采用计算机自动或辅助评标,降低评标专家的工作强度,使评标过程快速高效,节省时间。
四、“建设工程设计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功能
A辅助评标
建设工程设计电子招投标系统为专家提供了一个标书文件浏览的平台,并提供一个满足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要求的评审要求,辅助专家完成评审,自动汇总专家评审结果。
B电子标书编制
1.“招标文件编制系统”,招标文件编制系统是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招标文件编制的主要工具。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保证招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不可篡改性。
2.“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工具,通过导入招标文件,并编辑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文件。其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提供了设计文本文件、方案演示文件、商务标文件的编制和生成功能。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和加解密,保证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不可篡改、不可否认和安全性。
C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备案系统是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数据一致性检验及文件备案的工具。备案系统可以查看招标文件,并自动进行数据的对比、检查。通过将招标文件上传到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后,各投标人可以下载该招标文件,确保了招标文件的一致性和唯一性,为招标、投标、评标活动奠定了公平、科学、严谨、无可争议的基础。
D标书快速导入和自动开标
该系统通过与交易系统的整合,在开标会上获取已截标的工程,并自动导入已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同时自动获取与评标方法相关的重要信息。在现场读取投标文件之后,完成自动唱标,并根据投标限价等要求,对不合格的标书作出废标判断。开标系统实现了复杂的评标流程的参数配置,并在快速导入标书方面取得了极好的效果,一般工程的标书导入时间已控制在“秒”级范围之内。
E网上招投标平台
以数字证书为身份验证和安全保障工具,依托“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进行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招标包括工程报建、上传招标文件、查看网上质疑信息、上传答疑及补遗文件等,网上投标包括下载招标文件、网上质疑等。
五、重 要 提 示
1.电子标书编制系统获取方式
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是投标人获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投标人需要随时关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确认所投标的项目招标文件(*.SZBJ)是否更新。如果有更新,务必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3.招标人注意事项
3.1招标人提交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SZBJ,这种文件格式必须是“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站下载的最新版本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
3.2电子招标文件必须有数字证书签名方为合法的招标文件,未对电子文件进行数字证书签名的,将不予备案与发布;
3.3招标文件备案时,需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招标文件或在备案窗口以光盘形式提交电子招标文件;
3.4在将电子招标文件刻录成光盘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3.4.1为了避免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直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Nero)来刻录光盘,刻录的时候请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
3.4.2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须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的时候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建议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的电脑上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是将刻录光盘上的招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关软件中的标书查看功能对刻录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查看。
4.投标人注意事项
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标格式为*.STBS,设计文本文件格式为*.STBJ,方案演示文件格式为*.STBY,展示图纸格式为*.STBT,以上文件格式必须是“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站下载的最新版本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的,该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标书;
4.2方案演示文件编辑时,需要先制作avi格式的演示文件,然后将此文件导入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STBY格式的方案标演示投标文件;设计文本文件编辑时,需要将所有文件都编辑成格式为*.jpg格式的图片,并按照范本前附表要求的命名规则对图片进行命名,然后将所有图片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整体导入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格式为*.STBJ格式的设计文本投标文件;展示图纸编辑时,需要将所有文件都编辑成格式为*.jpg格式的图片,然后将图片导入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格式为*.STBT格式的展示图纸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编辑时,可以直接调用系统中的word来编辑,也可以在系统外边的word中编辑好商务标,然后直接导入到系统中,最后生成格式为*.STBJ的商务标投标文件。
4.3投标文件必须有数字证书签名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未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签名的,以及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上无法进行解密的,开标时将作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处理;
4.4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4.5生成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光盘刻录数据后,通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的标书查看功能,再次核对投标文件内容;
4.6开标时读取窗口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如果从窗口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加密但未成功解密,则视为此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导入;
4.7投标人应密切留意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的更新情况,根据最后一次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和网上发布的相应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投标文件。如因使用旧版招标文件或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版本不一致的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投标文件而造成不利于投标人后果的,责任自负。
4.8在将电子投标文件刻录成光盘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4.8.1为了避免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直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Nero)来刻录光盘,刻录的时候请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
4.8.2光盘刻录完成后,应该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的时候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建议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的电脑上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是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关软件中的标书查看功能对刻录后的投标文件进行查看。
5.关于电子标书的数字签名
在电子标书编制系统中,生成电子标书时,都必须对电子标书进行数字证书签名。签名的时候,需要将所签名的证书签署到相应的位置中。
电子招标文件需使用两类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1)单位机构数字证书;(2)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证书。
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单位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
6.联系方式
6.1网络支持:
6.2 QQ 咨询:200536600,200571166
6.3电话咨询:075583134598
第一章 致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招标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 - mail: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 - mail:
日 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项目用地功能 □工业 □商业 □文化 □教育 □住宅 □ 4 建设规划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 6 总投资额 元 工程费用最高限额 万元 招标部分内容 9 项目资金来源政府 %,国有 %,集体 %,私有 %,外资 % 1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2 投标补偿标准 投标补偿:
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不作补偿;
排序第2名的投标人 万元。
排序第3名的投标人 万元。
排序第 名的投标人 万元。
排序第 名的投标人 万元。 13 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下 浮 %
□设计费 万元 14 评标方法 记名投票法(逐轮淘汰)
□推荐无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15 中标候选人数量 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得超过3名,且不得超过提交投标文件数量的1/2。即:
若提交投标文件数量≥6,推荐中标候选人 名(1—3);
若提交投标文件数量为4或5,推荐中标候选人 名(1或2);
若提交投标文件数量≤3,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 16 定标方法 □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定标。
□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由 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17 其他
二、招标程序中的主要期限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8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时间:可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踏勘
集合地点: 19 招标文件质疑答疑 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投标人提交质疑问题的方式:
□传真至 (传真后请致电确认)。
□递送书面文件至 。
□其他: 招标人答疑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投标人获取答疑或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自行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获取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即在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中下载。 20 投标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1 投标有效期 日 22 开 标 会 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楼 会议室 23 签订合同 日内(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24 其他
三、投标文件编制成果及要求 编制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承诺函;
3、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若有,原件扫描件);
6、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情况表;
7、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8、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其他 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应使用《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文件格式为*.STBS。 26 设计文本文件 □采用暗标形式;(标书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或标志)
□采用明标形式; 设计文本文件编制: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3、《设计费计算依据表》;
4、《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5、投标人提出的工程创新 1、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应使用《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文件格式为*.STBJ。
2、设计文本中图片名的命名规则:序号+图名(其中“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且对应纸质标书中的页码),例:001教学楼透视图。 27 □方案演示文件 演示时间不超过 分钟。
□采用暗标形式;(标书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或标志)
□采用明标形式; 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应使用《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文件格式为*.STBY。 28 □展示图纸 □采用暗标形式。(图片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或标志)
□采用明标形式。 提交展示图纸,展示图纸均为 号图,不超过5幅。
提交的展示图纸应表现 等处的立体透视效果。
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应使用《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文件格式为*.STBT。 29 □设计模型 □采用暗标形式。
□采用明标形式。 比例尺1︰ □素色模型 □彩色模型。 采用实物形式。单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1平方米,群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2.5平方米 30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件
一、招标工程情况介绍
提示招标人:此节为必填内容,招标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并作为投标、评标的重要参考。如因招标人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本节内容,造成的不利后果应当由招标人承担。
(一)工程概况、工程规模
(二)工程主要特点
(三)建议的评标要点
二、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汇总
提示招标人:如果招标文件中澄清、补遗等补充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招标文件,备案后发布。
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部分内容是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汇总,否决性条款包括: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和废标条款。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内容为准。
(一)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提供有效证明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的其他情形第三节 投标须知
特别提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投标人应当遵守该中心的相关交易服务规定(规定的详细内容可查询)。投标人违反上述交易服务规定可能导致不利后果,责任由该投标人自负。
一、总则
1.1工程说明
1.1.1工程名称:见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1.1.2工程地点:见前附表。
1.2招标范围、质量、工期
1.2.1设计周期:见前附表;
1.2.2工程费用限额:见前附表;
1.2.3招标部分内容:见前附表。
1.3资金来源
1.3.1项目资金来源:见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已取得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资金已落实,且能保证其顺利实施。
1.4合格的投标人
1.4.1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前附表所要求的相应的规定;
1.4.2当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共同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联合体牵头人。
1.5踏勘现场
1.5.1招标人将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1.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6投标费用
1.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7投标奖励或投标补偿
1.7.1招标人应向中标人预先支付双倍的奖励金,在签订合同后,该奖励金从设计费中扣除;因招标项目终止等特殊情况未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获得该奖励金,不予返还。
1.7.2若招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投标奖励或补偿照常支付。
二、招标文件
2.8招标文件的组成
2.8.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致投标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8.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如有残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9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2.9.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2.9.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答疑截止时间前报主管部门备案,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2.9.3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补充文件为准;当补充文件之间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9.4为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
2.10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
2.10.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或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委派代表参加招标人主持的招标会。未出席招标会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委派代表应随身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3.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必须用中文书写。
3.11.2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支持文件、印刷文献等若有另一种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为便于理解投标文件,以中文译文为准;投标文件中的专业术语,须附中文注释。
如投标文件未附中文译文,该资料不予认可,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11.3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2投标文件的组成
3.12.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前附表。
3.13投标有效期
3.13.1投标有效期应符合前附表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规定,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3.13.2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
3.13.3已完成评标,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中标候选人按规定延长其投标有效期。
3.14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1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须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3.14.2商务标编制内容见前附表规定;招标人要求提交多份投标文件的,各份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因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14.3投标文件的编制:
(1)设计文本文件编制:设计文本文件编辑时,需要将所有文件都编辑成格式为*.jpg格式的图片,并按照前附表要求的命名规则对图片进行命名,然后将所有图片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整体导入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格式为*.STBJ格式的设计文本投标文件;
(2)商务标的编制:商务标文件编辑时,可以直接调用系统中的word来编辑,也可以在系统外边的word中编辑好商务标,然后直接导入到系统中,最后生成格式为*.STBJ的商务标投标文件;
(3)方案演示文件的编制:方案演示文件编辑时,需要先制作avi格式的演示文件,然后将此文件导入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STBY格式的方案标演示投标文件;
(4)展示图纸的编制:展示图纸编辑时,需要将所有文件都编辑成格式为*.jpg格式的图片,然后将图片导入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格式为*.STBT格式的展示图纸投标文件;
(5)设计模型的制作:设计模型的制作按照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实物模型。
3.14.4投标文件中暗标的编制要求:暗标部分必须隐匿投标人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不得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其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
3.15投标文件的签署
3.15.1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投标人的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签名。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4.16投标文件的份数、标记和密封
4.16.1投标文件的份数、标记和密封见前附表规定。
4.17投标截止时间
4.17.1投标人应根据前附表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概不受理。
4.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18.1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要求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在此期间撤回投标的,其投标担保将会被没收。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做必要修正或澄清的除外。
4.19截标时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
4.19.1截标时交标书的投标数开标和评标程序投标
5.20开标程序
5.20.1招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不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5.20.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只委派一名代表,且必须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法定代表人须随身携带企业投标信息卡(即法人卡),投标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如电子投标文件已用数字证书加密的,须使用加密的数字证书现场进行解密。
5.20.3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
(1)招标人当众宣布开标纪律、参会人员的名单、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2)公布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人名单,并将其投标文件原封不动地退回。
(3)招标人负责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在场所有投标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监管人员共同见证。
(4)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现场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检查电子签名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宣读投标人名称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5)招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记录开标全过程,并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的,视为同意开标程序和结果。
(6)开标会结束后,投标文件、《开标情况记录表》以及其他评标资料一并送交评标委员会。
5.21评标委员会职责
5.2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5.21.2评标委员会推举一名评标组长,主持评审工作,在每一轮投票中,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5.21.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5.21.4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如果否决全部投标,应先征询招标人意见。
5.21.5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应作进一步的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确定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
5.21.6如果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对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予评审,只评审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5.22设计方案构思介绍方式
5.22.1设计方案构思介绍采用方案演示文件的形式,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规定制作方案演示文件,向评标委员会介绍其方案的设计思想和理念。
5.22.2采用暗标方式的,投标人的方案演示文件中不得透露其单位名称、设计人员及设计过的项目和代表作品等内容。
5.23评标程序
5.23.1评标按以下步骤进行:
(1)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到齐后,推荐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组织评标。
(2)评标委员会听取招标人、投标人方案介绍(若有)。
(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决定是否废标。
(4)评标委员会按照前附表规定,采用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
(5)产生评标结论后,评标委员会撰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6)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不得带离评标室。
5.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5.24.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商务标,且投标人拒绝澄清或修正的;
(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提供有效证明的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
(5)
(6)投标文件中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签有效的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
(7)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的。
5.25废标情形
5.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1)采用暗标方式的,投标人在暗标部分投标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符号,使得能够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
(2)违反规划设计要点,技术经济指标严重失实的;
(3)设计作品发表过或与其他建筑在造型上雷同的;
(4)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为应当废标的其他情形。
5.2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标准和确定原则
5.26.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汇总”的规定作出不予受理或废标后,使得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视投标情况,作出以下评标结论:
(1)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推荐中标候选人;
(2)认为投标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5.26.2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均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可以不推荐中标候选人,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26.3本次招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已有评标结论,无论随后出现何种情形,招标人在本次招标中不再确定评标结论之外的中标候选人,除非重新组织招标。
5.27评标过程的保密
5.27.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5.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不得有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
5.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5.28其它规定
5.28.1若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出现《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深建字[2005]159号)列明的各种情形的,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将提请主管部门对相应投标人作不良行为记录。
5.28.2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招标人重新招标,招标人不负担因招标失败给投标
6.30.1招标人依次核对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证书及其业绩材料,如果实质上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6.30.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31授予合同
6.31.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设计任务书
(重要提示:仅供参考,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节 设计任务书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城市规划及设计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标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人郑重承诺:
1、本投标文件已经过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认可。
2、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投标函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付费方法及标准,接受贵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设计任务要求。
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完全理解。
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理解你方没有必须接受你方可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担保将全部被没收。
如果我方进入后期阶段,若设计估算(概算)超出招标人规定的投资限额,我方同意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修改,以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设计组成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在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之前,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函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标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服从《招标工作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承担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设计合同。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
6、保证按照设计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本投标人违诺处罚。
7、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分包,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保证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9、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进度及设计质量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
10、保证按招标文件及设计合同约定原则处理因招标人原因增加或调整的工作量及其他事宜。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该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分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体成员:(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分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体成员:(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分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本职业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在建和已完成设计工程情况 设计时间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在建或已完成 设计质量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重要提示:
1、投标人及联合体成员(若有)须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
2、主要设计人员包括:总设计师、工程主持人、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等专业负责人。
3、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五节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 计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
投资
(万元) 费
率
% 估算设计费
(元) 层数 建筑面积
(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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