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国内公路港物流中心一期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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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国内公路港物流中心一期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一标段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7 年 4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合同授予
7、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纪律和监督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义乌市国内公路港物流中心一期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跟踪审计服务单位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义乌市区西南侧,范围为龙行大道(疏港快速路)以东、龙海路以南、圣达街以西、四海大道以北地块。
2.2、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71494.6㎡,地上建筑功能含零担快运、综合楼、配套用房;地下建筑功能含地下商业、地下汽车库及地下非机动车库。本次招标工程包括零担快运2~18#楼及相应零担地库和该范围内的二层环路组成,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8368.4㎡,地下建筑面积99269.6㎡,地上二层,地下一层,二层环路长度3236.52m;总造价约149788.3714万元。
2.3招标范围:包括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及其附属工程、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钢结构、室内精装修、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泛光照明、幕墙工程及甲供材料设备等所有专业工程内容的施工及项目的总承包服务等工作内容的造价跟踪审计服务,但不包括结算审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资格。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决标前由招标人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
3.4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或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
②义乌市外造价咨询企业必须在义乌建设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完成入库登记手续。
③本项目使用投标人信用信息评价结果评分和投标人信誉分,将计入投标人总得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④根据《关于印发〈义乌市建设领域社会法人联合奖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义城管委〖2016〗191)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义乌市信用信息核查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 年 4 月 18 日 14 时,地点: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管理室(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义乌市机场路588号 地 址:义乌市北苑街道丹阳街218号五楼
联系人:王工、虞工 联系人:唐工
电 话:0579 电 话:0579
2017年 4月 1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 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义乌市机场路588号
联系人:虞工、王工 电话:05791.1.3招标代理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丹阳街218号五楼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5791.1.4工程名称义乌市国内公路港物流中心一期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一标段1.1.5建设地点义乌市区西南侧,范围为龙行大道(疏港快速路)以东、龙海路以南、圣达街以西、四海大道以北地块。1.2.1资金来源自筹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内容工作范围:招投标、施工阶段的造价跟踪审计服务
工作内容:跟踪审计单位不参与项目的决策,按照要求完成规定的跟踪审计内容;
1、工程量清单、标底、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审核;甲供材料设备清单编制质量的审核;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对工程变更项目的计量、估算、预算及费用进行审核;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根据施工进度,对承包人或合作方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含工程量和工程款),业主已支付的工程款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工程进度款拨付是否按合同约定办理;承发包方(或合作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及时协助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2、建立资料台账,及时收集和熟悉工程在施工阶段形成的资料;记好跟踪审计日志,记录影响工程结算事件以及日常跟踪审计工作内容;编制跟踪审计月度报表,定期汇报跟踪审计过程发生的情况,对影响造价较大的事项需进行重点详细表述;工程实施结束后,编写跟踪审计报告,对整个跟踪审计过程的工作情况进行归纳与总结。1.3.3质量要求1、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工作效率:每项跟踪工作效率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目标(中标人审核结果与招标人复核结果的百分比):
(1)施工过程进度款支付审核误差率控制在±5%以内(含±5%);
(2)工程变更估算误差率控制在±10%以内(含±10%);
(3)工程变更预算误差率控制在±5%以内(含±5%);
(4)工程变更及签证审核误差率控制在±2%以内(含±2%)。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17 日17:00时前已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 逾期提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2.1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修改)的时间涉及修改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2天前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放招标答疑(补充)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补充(答疑)文件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18 日 14 时。2.3.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本工程资格后审招标,所有招标文件修改将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2.3.23.2.3跟踪审计服务费最高限价跟踪审计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616万元。相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 陆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均参投义乌市国内公路港物流中心一期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一标和二标的,只需提供一次前述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
收款单位: 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滨江支行
账 号: 15603020102024698
投标保证金形式的要求:义乌市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汇票;不得使用除银行汇票外的任何形式(如电子汇票等);
义乌市内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本票或转账支票。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凡招标文件要求需盖章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盖章或签字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一份;
资格后审文件:一份;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以上全部投标文件四套。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义乌市望道路300号四楼开标管理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开标室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6.1.1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6.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10%;形式为:银行转账方式。8.4监督部门监督部门: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012室
电话:0579 邮编:322000 传真:05799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投标人如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书面向招标人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下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跟踪审计服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服务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次招标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招标代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答疑文件。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附件;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上述所列内容均以书面文件(若无书面文件发布的,则以网上发布的电子文件)为准,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投标人应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及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等资料,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不署名上传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答疑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发出修改文件,投标人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示的方式和途径下载答疑(补充)文件。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附件1)和资格后审文件组成。
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承诺书(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若需时)(附件3);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6)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7)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它资料。
3.2 投标报价及服务期
3.2.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服务内容,结合自身能力和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
3.2.2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费根据跟踪审计项目的预算及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如招标人指定第三方造价机构对工程量清单、标底、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进行审核,相应费用应在第二次进度款中扣回16万元;投标人考虑市场竞争和自身实际条件按不低于成本原则进行自主报价,合同价一次性包死,中标后不作调整。
3.2.3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内容和要求,根据实际承受能力做出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报价,按不低于成本原则报价。
3.2.5投标报价需包括服务期间驻场及不驻场员工的加班费、福利费、交通费、食宿费、公司管理费及各类税金等为完成上述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除非招标人提出变更或增加新的工作内容。
3.2.6招标人仅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桌椅,驻场人员必须配备办公电脑、测量工具、造价软件、算量软件、打印机、通讯设备等工具,相关费用含入投标总价中。
3.2.7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工作需要时引起的差旅费及相关费用。
3.2.8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计划安排:
(1)造价咨询工作服务期:从跟踪审计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后终止。
(2)工地现场服务时间:本工程实行节点跟踪审计,要求项目负责人及跟踪审计所需专业咨询人员(不少于2人)在保证每周至少有5天在工地现场外,还要求在招投标、重大隐蔽工程施工、重大设计变更、技术措施(方案)实施、新材料新工艺无价材料等关键节点进行现场跟踪监督。
工地现场从跟踪审计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其中服务时间计划总工期650 日历天。总工期延长90日历天内,咨询人无偿服务。
(3)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工程施工工期可能存在延期的风险。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如发生投诉,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在投诉未处理完前一律不予退还。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1)投标保证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退还。
(2)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投标人支付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除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5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格式、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投标文件的装订与密封:资格后审文件一份单独装订成册,投标函一份一起装入一个包封。投标文件包封要求密封,标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其余不做要求。
(2)其他要求:投标函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要求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资格后审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资格后审文件格式和内容要求
(1)内容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条的内容要求。
(2)格式要求:封面格式自行制作,其他内容参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提供的附件格式自行制作,没有格式的可以自行制作并装订成册。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开标时凭回执入场。
4.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①逾期送达的;
②投标文件未密封、无法辨明投标项目或投标人的;
4.2.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补充文件形式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按规定提交撤回投标文件通知书的不予开标。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同时亦是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开标前由招标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共同检查签到单位、标书、投标保证金受理情况。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名投标人代表现场启封标书,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和监督开标报价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及人员到场情况、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招标人、投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9)开标会议结束。
5.2.2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
5.2.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对开标中发现的所有问题,按评标办法评审处理并在开标记录表如实记录,招标人当场宣布,该投标人签字确认。
6. 合同授予
6.1 定标方式
6.1.1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招标人应将该情况报市公共资源办备案。
6.1.2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
6.1.3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及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中标候选人或其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有下列不良行为的:
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或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
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
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非本单位职工的。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否为本单位职工以其在投标时提供的注册造价师的注册单位是否同为投标单位的名称进行认定。
6.1.4除不可抗力外,招标人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省、市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处理。若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6.1.5决标前,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核查表》(详见本招标文件相应附件)核查中标候选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相应证件原件和向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中标公示期结束前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情况。经核查相应证书证件原件或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或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前述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6.1.6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以及经核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自开标之日起15日内确定中标人。
6.1.7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6.2.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6.2.2中标人确定后15日内,招标人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提交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备案。
6.3 履约担保金
6.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6.3.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按义乌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3.3履约担保金的退回:合同履行完毕且财政部门、造价管理部门、审计管理部门审核完成,委托人扣除违约金(若有)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6.4 签订合同
6.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6.4.3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价1%的罚款。
6.4.4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
6.4.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招标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6.4.6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财政投资的项目应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6.4.7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将招标人要求的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报发包人审核。招标人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管理人员为:
(1)造价咨询单位必须组建专业团队(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人)为项目做咨询服务,项目造价咨询组人员建筑、安装、市政、园林专业配套齐全,需熟练掌握现行定额及有关规定。造价咨询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造价员或造价师资质。造价咨询人员数量及专业应满足本工程工作的需要。
(2)专业造价咨询人员:建筑、安装、市政、园林专业各1名(根据工程实际,需随时加派人手满足工程跟踪审计要求),其他造价咨询人员2名,要求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资格或建设厅颁发的造价员资格(需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资格证书)。
注:上述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3)从跟踪审计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造价咨询人员即需按招标人要求参加每周例会,在保证每周至少有5天在工地现场外,还要求对招投标、重大隐蔽工程施工、重大设计变更、技术措施(方案)实施、新材料新工艺无价材料等关键节点进行现场跟踪监督。
(4)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及评标办法并结合本单位自身情况进行人员安排,人员一旦确定不得变更,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招标人主动提出更换的除外)。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提供社会保险凭证为准,否则不予承认。
(5)中标的造价咨询机构必须依据招标人的工程进度,及时合理地安排专业人员,做好本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除以上人员外,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要求中标人配备其他专业的人员,中标人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无偿配备。
7.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7.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的;
(3)中标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评标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4 异议、投诉
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是投诉的前提,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概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应在规定期限提出,逾期概不受理。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开标过程中;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2)开评标结束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3日内难以查实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异议的书面答复,查实后应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并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未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自招标人作出答复的次日起10日内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书面异议材料按照投诉书的要求执行。
(4) 异议人单独或者在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同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异议书的,不得视为已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采用义乌市资格后审现场评分法
1、评标原则:
1.1有关在开标过程中随机抽取数值的规定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办法要求随机抽取相关数值的,一律在开标现场抽取;
(2)本随机数值一经抽取,后续评标的任何情形以及本工程在复议或者重新评审等情形时都将不会再次进行随机数值抽取。
1.2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行为,经招标人认定后可直接作废标处理,并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罚: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9)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10)招标人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2、评标办法:现场评分法
2.1 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资格评审;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4)确定评标基准值;
(5)计算商务报价得分;
(6)计算投标人总得分;
(7)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8)推荐中标候选人。
在第(2)步、第(3)步评审时,每步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需重新招标。
2.2评标内容
2.2.1投标人资格评审
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经资格评审存在不满足资格评审强制性条件的(详见打*号部分)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资格评审强制性条件
序号企业资质等级和资格等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具有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等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注:由于企业名称进行工商注册变更导致企业营业执照和投标人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名称不一致的,必须提供有关工商行政部门的变更证书,已经变更完成的所有证书必须提供变更后的新证书或提供相关的变更登记页,否则资格评审不予通过处理。
2.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招标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出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额度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凭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会议的;
(3)资格后审文件采用活页夹装订的;
(4)未按招标文件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一份投标函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在投标函中声明哪个有效的,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规定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7)投标函(附件一)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8)投标函的报价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9)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10)义乌市外造价咨询企业未在义乌建设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完成入库登记手续的;
(11)存在本评标办法1.2条规定情形的;
(12)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按以下途径查询存在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6.1.3条的(1)款不良行为公示期内的(投标人进场后,由招标人查询,并出具查询报告。凡超出以下途径的查询结果在符合性审查时一律不作为废标依据):
①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义乌建设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其中含该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的情形);
②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
(13) 投标人的义乌市企业信用报告在义乌市信用信息核查平台登记的信息为E类的;
注:上述第(12)、(13)条,在投标人进场后,由招标人查询,并出具查询报告。以上查询工作不影响开标工作按时进行。
2.2.3确定进入算术平均值计算的范围
按以下步骤确定进入算术平均值计算的范围:
(1)甄别异常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标,不进入下一步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①未通过本章2.2.1、2.2.2条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②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③投标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经资格审查小组对其评审后认定属恶意拉高或拉低报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竞争者,可列为异常报价。
注: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一经确定,后续的任何情形以及本工程在复议或者重新评审等情形时都将不会产生变化。
2.2.4确定评标基准值
按以下方式确定评标基准值:
D=N×(1-K%)
D为评标基准值;
N值为:当M>5时,先在M中先去掉20%(四舍五入取整,下同)的最高报价和20%的最低报价,然后在剩余的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25%家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3≤M≤5时,N值为M中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M为列入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的投标人数;
K值为由招标人在1 (不含)—3(含)之间随机抽取的下浮系数。招标人在1~20之间的20个数字中随机抽取一个值(H),K=(1+H×0.1)。
注:本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后续的任何情形(包括复议、重新评审等)都将不会导致评标基准值产生变化,即不再重新计算本工程上述任何步骤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2.5计算商务报价得分(满分100分)
按以下方式计算商务报价得分:
投标人商务报价得分= 100×[1-(|T-D| /D)×B]
上式中:
T为投标人商务标报价;D为评标基准值;
B值为:当(T-D)≥0时,B=4;
当(T-D)<0时,B=2。
以上商务报价评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2.6计算投标人信誉分(满分100分)
投标人信誉分为开标当天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公布的最近一期招标代理机构考评分(无考评分的投标人,其考评分取该期公布的考评分平均值)。
2.2.7计算投标人信用信息评价结果评分
评分依据:根据义城管委〔2016〕60号《义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市造价协会《关于2016年6月份我市造价协会会员单位信用信息评价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规定,并按照最近一次公布的月度会员单位信用信息评价结果进行评分,具体如下:
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得分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得分A5C3B4D或无信用信息评价结果02.2.8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1)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报价得分×70%+投标人信誉分×25%+信用信息评价结果评分
(2)投标人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排序时,若出现投标人总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即投标费率低者)先予排列;若投标报价亦相同时,则通过随机方式确定。
2.2.9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项规定的人数,推荐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义乌市国内公路港物流中心一期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任何一个投标人已在某个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则在其余任何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按得分排名顺序由评委员会依次推荐其它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目 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参照国家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_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___
咨询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HYPERLINK javascript:SLC(216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义乌市国内公路港物流中心一期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一标段。 2.工程地点:义乌市区西南侧,范围为龙行大道(疏港快速路)以东、龙海路以南、圣达街以西、四海大道以北地块。
3.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71494.6㎡,地上建筑功能含零担快运、综合楼、配套用房;地下建筑功能含地下商业、地下汽车库及地下非机动车库。本次招标工程包括零担快运2~18#楼及相应零担地库和该范围内的二层环路组成,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8368.4㎡,地下建筑面积99269.6㎡,地上二层,地下一层,二层环路长度3236.52m。
4.投资金额:
5.资金来源: 自筹 。
6.建设工期或周期: 650日历天 。
7.其他: / 。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_____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 _____。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650日历天 。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符合国家、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__。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件。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订立地点:___________义乌市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咨询人提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_____份,咨询人执_____份。
委 托 人:___________(盖章) 咨 询 人: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住 所: 住 所:
账 号: 账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全文引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 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___ /______。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______详见通用条件__________。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 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印发〈义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委[2014]27号)、《义乌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义建局〔2014〕17号)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
2.委托人的义务
2.1提供资料
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 及时提供 。
2.2提供工作条件
2.2.1委托人仅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桌椅,驻场人员必须配备办公电脑、测量工具、造价软件、算量软件、打印机、通讯设备等工具,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2.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其权限范围:__代表委托人做好现场全过程协调、监督、签证等管理工作及技术服务工作__。
2.5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___7__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咨询人的义务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招标人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管理人员为:
(1)造价咨询单位必须组建专业团队(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人)为项目做咨询服务,项目造价咨询组人员建筑、安装、市政、园林专业配套齐全,需熟练掌握现行定额及有关规定。造价咨询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造价员或造价师资质。造价咨询人员数量及专业应满足本工程工作的需要。
(2)专业造价咨询人员:建筑、安装、市政、园林专业各1名(根据工程实际,需随时加派人手满足工程跟踪审计要求),其他造价咨询人员2名,要求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资格或建设厅颁发的造价员资格(需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资格证书)。
注:上述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3)从跟踪审计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造价咨询人员即需按招标人要求参加每周例会,在保证每周至少有5天在工地现场外,还要求对招投标、重大隐蔽工程施工、重大设计变更、技术措施(方案)实施、新材料新工艺无价材料等关键节点进行现场跟踪监督。
(4)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及评标办法并结合本单位自身情况进行人员安排,人员一旦确定不得变更,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招标人主动提出更换的除外)。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提供社会保险凭证为准,否则不予承认。
(5)中标的造价咨询机构必须依据招标人的工程进度,及时合理地安排专业人员,做好本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3.1.2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_______________。
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__人员一旦确定不得变更,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委托人主动提出更换的除外)。
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___详见通用条件_____。
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_____详见附录B。____________。
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__详见附录B。
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___7___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__国家、浙江省、义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_____。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__7_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
4. 违约责任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_____合同双方另行协商_______。
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_____合同双方另行协商______。
4.1.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______按通用条件执行______。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 成果文件准确性要求:
经核实,由于咨询人失误引起质量控制的误差率超过招标文件要求误差率但未被造价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通报批评的,则对超出部分的造价给予违约处理,扣违约金=超出部分造价×2.5%;经造价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追加扣违约金=超出部分造价×10%.以上累计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跟踪审计服务费的30%。
4.2.2其他要求:
1、造价人员要求:
(1)咨询人必须按投标文件要求成立本项目造价咨询管理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本项目负责人和造价咨询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咨询人擅自更换本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擅自更换造价咨询人员的或因造价咨询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委托人不满意提出更换的。每更换一名委托人处以违约金1至2万元。
(2)项目负责人及跟踪审计必需的专业造价咨询人员(不少于2人)到现场时间每周不少于 5天。达不到到岗率的,委托人责令限时改正,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查岗时少于规定的按3000元/天?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到岗率由委托人负责考核。以上最高处违约金至履约保证金。缺岗情节严重的,报上级主管部门。
2、咨询人必须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造价咨询工作,认真、准确、及时地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因咨询人过错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索赔,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如有违反以下条款的,每次处500~2000元违约金:
(1)咨询人对委托人所提出的问题在委托人书面规定时间内不能及时做出明确答复的;
(2)咨询人未能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委托人的;
(3)咨询人未能及时做好资料收集、登记台账或做好资料交接台账的;
(4)咨询人没有认真填写跟踪审计日志或编写月度跟踪报表的;
(5)咨询人未能按时参加现场签证或有关会议的。
4、在合同服务期内,咨询人总违约金额不超过跟踪审计服务费用的总额;
5. 支付
5.2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__7_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5.3支付酬金
(一)跟踪审计服务费 元(大写: )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
(二)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天内,支付跟踪审计服务费的10%作为预付款;
2)基坑支护完成且相应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内容完成后,在28天内支付至跟踪审计服务费的20%(含预付款);
3)主体结构中间验收合格且相应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内容完成后,在28天内支付至跟踪审计服务费的40%(含预付款);
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相应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内容完成后,在28天内支付至跟踪审计服务费的70%(含预付款);
5)项目在完成结算工作后,在28天内全部付清跟踪审计服务费的余款。
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合同变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1)延长90日历天内,咨询人无偿服务;
(2)在延长90日历天以上部分的,少于30天不计服务费用。延长服务期费用(因咨询人自身引起的原因除外)按2万元/月支付给咨询人,该费用在结算后28天内由委托人支付。 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调整跟踪审计服务费不予调整。
6.2合同解除
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____按通用条件中只执行______。
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__双方另行协商____。
7. 争议解决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_/_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___/___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2__种方式: (1)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____________项目所在地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考察及相关费用
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__委托人__支付。
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___由咨询人自行承担___。
8.2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_合同双方另行协商______。
8.3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涉及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涉及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涉及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8.4联络
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__3 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 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_____,送达地点:__ 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8.5知识产权
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_委托人____。
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__咨询人___。
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_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
9.补充条款
一、咨询人必须保证以独立法人身份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二、关于转包、分包、挂靠的要求: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挂靠,若咨询人将本工程服务工作转交其他公司或个人,一旦发现并经核实,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咨询人须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的违约金。
三、因咨询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被解除时,委托人有权按咨询人完成工作应计合同咨询费用总价的70%进行咨询费用结算,并有权没收咨询人的履约保证金。
附录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招标范围:包括义乌市国内公路港物流中心一期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一标段图纸范围内的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及其附属工程、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钢结构、室内精装修、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泛光照明、幕墙工程及甲供材料设备等所有专业工程内容的施工及项目的总承包服务等工作内容的造价跟踪审计服务,但不包括结算审计服务。
2、工作范围:招投标、施工阶段的造价跟踪;
3、工作内容:跟踪审计单位不参与项目的决策,按照要求完成规定的跟踪审计内容;
①工程量清单、标底、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审核;甲供材料设备清单编制质量的审核;对工程变更项目的计量、估算、预算及费用进行审核;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根据施工进度,对承包人或合作方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含工程量和工程款),业主已支付的工程款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工程进度款拨付是否按合同约定办理;承发包方(或合作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及时协助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②建立资料台账,及时收集和熟悉工程在施工阶段形成的资料;记好跟踪审计日志,记录影响工程结算事件以及日常跟踪审计工作内容;编制跟踪审计月度报表,定期汇报跟踪审计过程发生的情况,对影响造价较大的事项需进行重点详细表述;工程实施结束后,编写跟踪审计报告,对整个跟踪审计过程的工作情况进行归纳与总结。包括但不限于:
3.1招投标阶段:
(1)工程量清单、标底、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审核;甲供材料设备清单编制质量的审核;
(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进行审查;
3.2施工阶段:
(1)合同实施过程中时,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量清单存在误差要求复核,中标人承担第三方中介机构义务,对招标代理公司核对后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2)参与合同管理中有关造价控制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例会及其他会议,并提出意见;
(3)审核经监理公司初核后的施工单位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包括工程量、单价、费用等,必须经施工单位核对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向招标人提交当月付款建议书及审核情况说明;
(4)参与隐蔽工程等工程造价有关的验收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
(5)施工变更造价控制:
①派固定人员驻守工地现场,对工程变更部分费用控制:实行事前预算,事后核定的原则,分两个阶段进行造价控制。即事前预算作为招标人决策实施的重要依据,在收到招标人、监理或施工单位完整资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变更部分预算或审核报告;并按月提交造价动态分析报告(内容包括本月设计变更部分增减费用和累计造价变更情况以及下月资金计划等);
②因变更出现的新增无价材料或设备或新工艺,中标人必须进行市场询价,提供三家以上的市场报价,根据合同约定提出合理价格后报招标人确认;
③向招标人提供每个专业工程月、年、阶段造价动态分析报告及下月和下年资金使用计划;
④项目执行义国资局发[2010]87号《义乌市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第三十三条第4项及第三十四条第1、2项的情况,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单独以书面形式上报给招标人,招标人如需要向上级主管部报批,中标人需协助招标人完成报批工作(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文件规定的,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⑤承包人提出索赔时,应根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向招标人提供明确费用索赔意见。如按合同招标人可以反索赔的,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和费用清单,以保证招标人在有关工程合同上的合法利益;
⑥在收到完整资料后,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及签证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出具经三方确认的审定结果。
3.3其他
(1)工程变更事项如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报备,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该项工作。
(2)以上工作中标人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将所有服务成果以书面文件形式(加盖咨询单位有效公章和注册造价师执业章及造价人员签章)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并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各类工程造价服务成果的审核、签字、盖章等各项手续。
附录 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序号造价咨询服务成果的名称咨询人完成所需的时间一招标阶段1工程量清单、标底、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审核根据委托人要求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进行审查根据委托人要求二施工阶段1对工程预算,工程变更项目的计量、估算、预算及费用进行审核5日历天2工程量清单误差的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3检查工程进度款拨付是否按合同约定办理1日历天4重大隐蔽工程、工程变更施工现场纪录按时参加5对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签证引起的造价变动进行审核3日历天6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真实客观地记录和保存整个索赔事件的第一手资料和取证工作,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根据索赔要求7补充合同进行审查3日历天三其他1定期(每月)收集和整理有关人工、材料、设备、新工艺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定期(每月)完成2参加现场例会、工程造价有关会议或活动按时参加3建立资料台账,及时收集和熟悉工程在招标、施工等阶段形成的资料 定期(每周)完成4记好跟踪审计日志,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及时、真实地记录施工进度、影响工程结算事件以及日常跟踪审计工作内容定期(每周)完成5做好施工单位、监理人员、代建单位履职情况记录定期(每周)完成6编制跟踪审计月度报表,定期汇报跟踪审计过程发生的情况,对影响造价较大的事项需进行重点详细表述每月结束后,下个月第一周内完成7工程实施结束后,编写跟踪审计报告,对整个跟踪审计过程的工作情况进行归纳与总结竣工结算完成后28天内完成1、审核成果报告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清单编制报告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核对分析表及其它相关的内容。咨询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须封闭集中进行编制。
2、上表中咨询人完成跟踪审计服务工作成果的时间自收到委托人的工作要求和相关资料之日起到交付工作成果给委托人止。
3、若委托人所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咨询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补充足够的资料或做出明确的回复,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的期限可按实际情况与委托人协商作适当顺延。
4、咨询人提交的工作成果不限于上表所述内容。大型、复杂工作以及上表未列明的项目的完成和答复时间由双方按照合理、紧凑、配合的原则协商约定。
5、新材料或新设备或新工艺询价结果的要求:每次询价需提供至少三家以上的报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6.1投标函(附件1)
6.2报价明细表(附件2)
6.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3-1)
6.4授权委托书(如有)(附件3-2)
6.5投标承诺书(附件4)
附件1:
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确定投标如下:
(1)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
(2)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4)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期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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