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申请编号.doc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2015年 月 日 受理日期:2015年 月 日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 请 书
□申请 □变更
单位名称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2015年 月 日
金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印制
填 写 说 明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或变更要在申请书封面进行注明。
2.本申请书一式二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工整。
3.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证发证机关填写,“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应与受理通知书的受理编号、日期一致。
4.申请书中“单位名称”指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者预先核准的单位名称;“经办人”是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联系电话”是指经办人的电话(填写固定电话和移动手机号码)。
5.申请书封面“单位名称”处应盖申请单位公章,无公章的要填写单位全称。
6.申请书与工商营业执照所载的事项相同的,按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登记机关”是指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或者预先核准单位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全称,“登记日期”是指工商营业执照或者预先核准的登记注册日期;
7.“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主要负责人 培训证号 经营详细地址 乡镇(管委) 村(社区、街道) 村民组(路) 经营方式 专店经营[ ] 兼营[ ] 固定电话 0564-- 手机号码(移动) 经济类型 工商注册号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201 年 月 日 经营面积 平方米 经营场所 自有[ ] 租赁[ ] 承包[ ] 从业人员 人 其中 销售人员培训证号 申请经营范围 烟花类[C、D] 爆竹类[C、D]
申请意见
本单位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条件,并对以上情况和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或申请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 乡镇政府(管委)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15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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