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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项目建设背景
一、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随州市特殊教学校
学校负责人:常国明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地点:随州市青年路24号
二、项目建设背景
随州市是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地级市,全市版图面积9636平方公里,总人口258万,下辖广水市和曾都区。全市现有残疾适龄少儿2126人,办有曾都区、广水市两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62人,在校学生192人,主要招收听障和智障残疾儿童在校就读。两所特校现均未开展视障生教育,中重度智障学生也只能选择性地招收。
为了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善和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急需新建一所集聋、盲、弱智为一体的市级特殊教育学校。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
3、《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4、《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5、《“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
6、《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7、《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8、《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9、《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
10、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
四、编制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努力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随州市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城市发展、人口流动和密度、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以确保生源和师资、方便学生入学为前提,科学合理地制订建设规划,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
3、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筑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持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适合残疾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
4、遵照市场经济规律,根据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的实际需要,通过调查研究和技术分析,客观分析项目的现实情况,结合随州市建设规划,工程力求布局合理、技术可靠及经济可行。
5、依照随州市城市发展规划,贯彻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精神,符合建设地区的需要及工程实施的可行性。
6、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标准施工,每道工序按验收规范验收,力求取得较好的社会综合效益。
7、采用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湖北省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3]44号文件颁发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3—200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
五、编制范围及编制目的
1、编制范围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为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2、编制目的
本报告编制的目的是对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进行技术可靠性、经济合理性及实施可能性的方案分析和论证,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实现随州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第二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理位置
随州市地处桐柏山南麓、大别山西端、大洪山东北部,东与孝感大悟县相接,西与襄樊枣阳、宜城毗邻,南与孝感、安陆相连,北与河南信阳、桐柏接壤,素有“荆豫要冲”、“汉襄咽喉”,“鄂北门户”之称,1994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营农场,2人省管经济技术开发区。
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拟选址在随州市青年路24号。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目标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学校占地18亩,新建校舍总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800平方米;综合楼1650平方米;学生宿舍2020平方米;学生食堂930平方米。
整个项目设计按照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总体设计,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使该学校能满足随州市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
三、主要建设条件
本项目可利用现有公路,材料运输可直达工地。拟建地位于城区,道路畅通,运输方便,场内活动空间宽阔,项目施工不会产生较大环境影响。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种建筑材料能在城区购买,且项目为砖混、框架结构,土建和安装工程可由地方施工单位承建。
四、项目投入总资金及效益情况
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专项资金38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220万元。
本项目是用于文化教育事业建设的一项公共工程,是事业性和公共性设施的统一性,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努力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教育,促进教育公平。项目的建设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①总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
②总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
其中:教学楼面积:1800平方米;
综合楼面积:1650平方米;
学生宿舍面积:2020平方米;
学生食堂:930平方米。
第三节 问题与建设
一、问题
1、项目建设应注意环境保护,不要影响周围单位或个人的工作和生活。
2、项目建设中应充分利用资源,注意节能、节水。
二、建设
1、建设资金应尽快落实到位;
2、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建设应单独圈定施工区,应在不影响正常办公、学习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3、建设安装完毕后,要组织验收,严把工程质量关。
4、本项目是一项特殊教育事业工程,建议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并减免有关规费。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一节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项目的建设是落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的需要
2007年9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投入,在中西部地区建设1150所左右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实现在中西部地区的地(市、州、盟)级和30万人口以上或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旗)有1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盲、聋哑、弱智三类校中两类以上组合建制学校)或单一性特殊教育学校;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所有项目学校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设施配备要求,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
该项目的建设,是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
二、项目的建设是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为了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状况,依据我国《义务教育法》、《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我国特殊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提供了物质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的残疾儿童少年还不能公平地接受教育,特殊教育基础还很薄弱,办学条件差、质量低,远不能满足广大或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
发展特殊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该项目的建设是落实相关规划,大力促进教育水平的需要。是努力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项目的建设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的需要
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由于历史和经济条件制约,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存在较多问题。一是目前60%以上的特殊教育学校设在县镇或农村,校舍建设标准较低,小、旧、陋、破以及教学生活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较为突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二是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多数是由原普通中小学校改造的,不仅校舍使用年限较长,而且在使用功能及设施上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心理、生理及行为特征的特殊要求,与国家发布实施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有较大差距;三是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成本较高,部分专用教学仪器设备价格昂贵,必备的教学康复训练设施配置困难,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施设备严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以及康复训练活动。根据中西部部分省份特殊教育学校实地调研情况和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分析测算,70%左右的学校需要进行校舍建设和配置必备教学、康复训练设施。
为了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善和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急需新建一所市级特殊教育学校,所以,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
四、项目的建设是满足随州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
根据国家对特殊教育的相关要求,在一个地区要有一所特校在当地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随州市作为地级城市,没有市级特殊教育学校,客观上限制了残疾学生入学和特殊教育的健康发展。随州市区域内现有的两所县级特校招生规模远不能满足区域内残疾儿童的入学和教育需求。新建市特殊教育学校,必将为随州市残疾儿童的入学和康复治疗以及就业培训等提供更优质、更完善的服务平台。
第二节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一、地方积极性高
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表示全力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愿为项目建设提供优惠政策和良好的施工环境,项目建设单位决心大,积极性高,要求迫切,愿望强烈。
二、政策支持性强
项目建设符合《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和《“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有政策支持。
三、社会效益广泛
本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高特殊教育水平,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及少年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而,项目的建设,具有广泛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建设技术条件
该项目经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符合当地条件和实际需要,并通过征求校方及主管部门的意见,可操作性强,便于施工。
五、施工力量及材料供应
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种建筑材料能在当地或城区购买,且项目为框架、砖混结构,土建和安装工程可由地方施工单位承建。
第三章 项目建设规模
根据《“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教育学校规划(2008—2010)》和《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结合该学校规模、学生人数及近期发展趋势,并参照随州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发展和人口发展等因素,确定该校工程建设规模为:
1、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
其中:教学楼面积:1800平方米;
综合楼面积:1650平方米;
学生宿舍面积:2020平方米;
学生食堂面积:930平方米;
3、购置各类教学设备;
4、运动场地及绿化建设。
第四章 项目建设选址
第一节 项目场址现状
一、地理位置与地点
随州市地处桐柏山南麓、大别山西端、大洪山东北部,东与孝感大悟县相接,西与襄樊枣阳、宜城毗邻,南与孝感、安陆相连,北与河南信阳、桐柏接壤,素有“荆豫要冲”、“汉襄咽喉”、“鄂北门户”之称,1994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辖曾都区、广水市,有47个镇、办事处和1个国营农场,2个省管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土地权属类别及占地
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拟选在随州市青年路24号建设,总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满足本项目建设。
第二节 场址建设条件
一、地形、地貌、地震情况
随州市地处淮河水系以南,汉水以东。属淮阳山地,地势自南、北渐向中部缓慢倾斜,山脉走向呈西北至东南分布,北为桐柏山山地,南为大洪山山地,两山遥相对峙,支脉四延,形成低水、丘陵、岗地、平原四级了阶梯。境内主要河流流向多与桐柏山和大洪山走向垂直,西南部的水系汇入长江水系,北部的水系汇入淮河入系。境内水库众多,居湖北省前列。
2、地震
根据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随州市城区在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6度区内。
二、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
随州市地处鄂北丘陵地带,城区地势由东北向倾斜,南北平均高度为4.5%,东西为1%。标高一般在62-68米之间,城东约为80米。据调查,城区地质分布分为第四纪冲积层。汉孟公路以西土层由厥水冲积而成,公路以东为粘土和黄土层,土质较坚硬。项目拟建地点区域地形为亚粘土-粘土-亚粘土-砂土,地层分布稳定。允许地耐力为200—250KPa。
随州市河流众多,河流139条。按其所归,可分为四大水系:府河流域,占全市流域面积的79.4%;淮河流域,占全市流域面积的10%;汉水流域,占全市流域面积的7.5%;漳河流域,占全市流域面积的3.1%。
境内主要河流还有均水、漂水、应山河、广水河等。境内水库众多,仅曾都区就有大中小型水库500余座(其中大型水库6座、中型水库18座),水库之多为全国县级地区之首,常年总库容20亿立方米,水资源十分丰富。
三、气候条件
随州地区气候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适宜、光照充足、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湿15-16℃,极端高温41.1℃,极端低温-16.3℃,严寒酷暑时间短,一年中最冷的为1月份,月平均2.3摄氏度,最热7月份,月平均气温为28.1摄氏度。无霜期269天。年平均降雨量为1000mm左右,日最大降雨量214.6mm,年均日照时数为2144小时,多年平均风速3m/s,冬季多北风,夏季多南风和东南风,主导风向为东南风,最大风速22.0m/s。
四、城镇规划
随州市特殊学校教育项目拟定在随州市青年路24号,该区位于城乡结合部。随州市人民政府2002年在编制《湖北省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已经将该区整体纳入城市建设发展的规划之内。该项目选址符合规划。
五、交通运输条件
随州地处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的交汇地带,是湖北省对外开放的“北大门”,是特大城市武汉向西北辐射的重要接力站和中转站,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战略地位日益突出。京广铁路、汉丹铁路和107、316、312国道以及已经通车的“汉十”高速公路和正在建设的“随岳”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宁西铁路经过随州北部,宁西铁路与汉丹铁路的连接线已经贯通,形成了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省级和县级公路从城区直接连接到各乡镇,并与周边外县市有着众多畅通的民间贸易通道。通村公路建设已经完成85%左右。
该项目建设所在地面临城区街道,距汉丹铁路随州市新火车站不到2公里,交通运输极为便利。
六、防洪、防潮、排涝实施条件
项目建设地附近有排水设施,排水方便。
七、施工条件
该项目经现场勘察,建设场地可以满足施工需要;水、电供应充足;排水方便;运输方便,建设便利。
第三节 场址推荐方案
一、场址推荐
项目场址拟选在随州市青年路24号建设,经现场勘察,建设场地平整,可以满足施工需要;该处水、电供应充足;排水方便;运输方便,建设便利。
二、拟选场址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建址经济指标
项目
指标
1
建址面积
12000平方米
2
建址地貌特征
前后无障碍物,场地平整
3
工程地质
较好
4
交通运输条件
运输方便
5
供水
采用供水公司自来水
6
排水
用市政公共管道排水
7
供电
采用市政22KV变电站供电
8
生活、福利设施条件
距文教区及其他公共设施近
9
周围环境及相互影响
无明显不利影响
第五章 工程总体方案
一、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原则
1、特殊教育学校应按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心理、生理及行为特征的特殊要求,遵循适用、安全、舒适和卫生的设计原则进行规划与设计。
2、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强调“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满足方便、安全的要求。建筑的单体设计尺度宜人,以现代建筑为主要建筑特征,在体现时代特色的同时形成校园的独特个性。
二、总平面布局及功能分区
1、校址选择
1)校址选择应从所在地区环境、校园周边环境及校园内部环境,综合分析确定。
2)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2003、J282—2003),学校所有地区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校址选择应避免自然灾害的影响;
②校址应选择在卫生、无污染的地区,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③学校应选择在交通较为便利、公用设施较为完备的地区。
3、学校校园周边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学校应具有安静、安全、卫生又有利于学生生活与学习、健康成长的校园周边环境;
②盲学校、聋学校校界处在噪声允许标准:昼间不应超过60dB(A)、夜间不应超过45 dB(A);
③学校宜邻近文教设施、医疗机构、福利机构及公园绿化等地段;不应与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的传染病房及太平间等为邻;
④学校周边应有便于安全通行及紧急疏散的校园外部道路,并应与城市道路相接;
⑤学校出入口不宜设在车辆通行量大的街道一侧或与车辆出入频繁的单位为邻;
⑥校园周边不应有无防护设施的河流、池沼、断崖及陡坡等地带。
4)学校校园内部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学校用地应有不少于学校规模所需的用地面积、适于建校的较为规整的地形与较为平坦的地貌;
②学校用地范围内应阳光充足、空气清新、通风良好、排水通畅;
③学校用地应有适于校舍建设与植物生长的土壤条件;
④校园用地不应有架空变压输电线及城市热力管等管线穿越校区。
2、总平面布置及用地构成
1)应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规划总平面图进行校园的设计。
2)学校总平面设计,应按教学区、运动活动区、植物种植绿化区、康复训练及职业技术训练区、生活服务区等功能关系进行合理布置。
3、教学用房与学生宿舍应安排在校内安静区,应有良好的日照与自然通风,并应保证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
4)教室不宜面对运动场布置,当必须面向运动场时,窗与运动场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 m。
5)运动场地应根据学校规模设置:9—12班时,应设置200m环形跑道及4—6股的100m直跑道的运动场;18—24班规模时,尚需增设1—2个球类场地。
6)康复训练及职业技术训练场地应包括:体能训练、盲学校定向行走训练、职业训练场地等,其场地用地面积应为4m2/人,但总用地面积不应小于400m2。
7)校园内人车流线应合理分流,道路系统应简明通畅,车行范围应控制在一定区域内。
8)学校绿地应包括校园绿地及植物种植园地等成片绿地,绿地率不应小于35%。
9)学校应作为向社区居民开放的残疾人康复、咨询指导中心。
10)总平面布置应预留一定面积的发展用地。
3、特殊教育学校校舍,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及其特殊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各类教学、生活训练、劳动技术、康复训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用房。
4、校舍的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紧凑集中、布局合理、分区明确、使用方便、易于识别;
2)必须利于安全疏散;
3)盲学校、弱智学校校舍的功能分区、体部组合、水平及会垂直联系空间应简洁明晰,流线通畅,严禁采用弧形平面组合;
4)盲学校、弱智学校的主要建筑物之间应用廓道或建筑体部联系。
5、道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合理地规划校园内交通路线及消防车通道;
2)道路宽度、形状及路面铺装材料应根据学校的规模及使用学生的身体残疾特征确定;
3)盲学校校园内的设置盲道;
4)校园内的道路应创建无障碍通行环境,道路有高差变化时,应设坡度不超过1:12的坡道;高差超过0.60m时,坡道两侧应设高度为0.60—0.65m的扶手。
6、各类用房面积指标、层数、净高和建筑构造
1)各类用房面积指标
学校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
学校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m2)
房间名称
盲学校
聋学校
弱智学校
普通教室
语言教室
地理教室
微机教室
直观教室
音乐教室
实验室
手工教室
多功能活动室
语训教室
美术教室
科技活动室
律动教室
视听教室
音乐及唱游教室
生活与劳动
劳技教室
康复训练
体育训练教室
视力测验
听力测验
智商测量
注:1、本表中盲学校按每班14人,聋学校每班14人。
2、本标准不包括有关辅助用房的面积。
2)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盲学校、弱智学校应按每床6m2计算,聋学校应按3m2计算。
3)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盲学校、弱智学校应按每床6m2计算,聋学校应按3m2计算。
7、层数、净高
1)教学及生活用房在无电梯的情况下,盲学校学生用房不应设置在三层以上;聋学校学生用房不应设置在四层以上;弱智学生用房不应设置在二层以上。食堂、厨房、多功能活动室等用房直为单层建筑。
2)学校主要房间的净高,不宜低下下表的规定:
主要用房净高(m2)
房间名称
净高度
盲学校
聋学校
弱智学校
普通教室、实验室
多功能活动室
行政办公用房
宿舍
餐厅、厨房
第六章 工程技术方案
一、主要建筑物建筑、结构设计方案
1、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与用途,综合楼和学生公寓拟采用框架、底框结构。本工程结构材料为:一层为C30钢砼,二至六层为C25钢砼。钢筋级别I级(fy=210N/mm2),II级(fy=310N/mm2),墙体材料采用灰砂砖MU10。教学楼采用砖混结构。结构材料为钢筋C25砼。钢筋级别I级(fy=210N/mm2),II级(fy=310N/mm2),墙体材料采用灰砂砖MU10。建筑的使用年限为50年,其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物的防火等级为二级,各构件的耐火极限均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表2.0.1条执行。
2、墙(柱)体:宜采用砖(石)混承重结构,不得采用空斗砖墙和生土墙体的承重结构。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地区,墙(柱)体结构应按地震裂度和抗风要求设防。
3、楼板:砖(石)混承重结构的楼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楼板。木构架承重结构的楼房应采用木楼板。
4、屋面:应根据各地雨雪量等气象资料采用钢筋混凝土平屋面或钢、木屋架(或砖砌墙)的坡层面。上述层面均应有可靠的防炎、隔热、保温措施。上人层面要相应增加活荷载,并应设置女儿墙或安全防护栏。
5、建筑材料和预制构件的标号、型号、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学生宿舍层高宜为3.0—3.2M。
7、楼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设置的数量、位置及总宽度,应按国家现行防火标准的规定:当宿舍楼为4层,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楼梯宽度应按人数最多一层每100人为1000mm计算;为3层楼时,应按人数最多一层每100人为800mm计算。
2)楼梯间应有直接的自然采光。
(具体按有关设计规范及业主要求确定)。
二、建筑设计方案
1、普通教室
1)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各种类型学校的普通教室应采用单人课桌椅;盲学校和弱智学校课桌椅可面向黑板成排成行地布置,聋学校课桌椅应布置成相反的圆弧形;
②盲学校普通教室的单人课桌子面尺寸不宜小于0.80×0.42m,桌的左右及前缘应设高度为0.015m的凸缘;弱智学校普通单人课桌子面尺寸不宜小于0.60m×0.42m;聋学校单人课桌为梯形,其尺寸宜为上宽0.50—0.55m,下宽0.60m。
③安排成行布置的课桌间前后距离不应小于0.50m,纵向走道宽大于0.60m,课桌端部与纵墙(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采暖设施距离不应小于0.80m);
④教室第一排课桌前缘至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00m,最后一排课桌后缘与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当沿后墙面设有橱柜或水池时,则橱柜外边缘至最后一排课桌后缘间距离不应小于2.00m。
2)普通教室应设置黑板、讲台、清洁用具柜、窗帘盒、银幕挂钩、广播间箱、挂衣钩、雨具存放处。教室后墙面宜设张贴通知和学生作业用的陈列板、书柜。临窗处宜设置洗手盆或水池。
3)小学低年级教室附近附设卫生间时,盲学校应设置盲童专用的大小便器,弱智学校应设置洗手盆、洗体盆、存放衣物的贮藏柜橱,及护理人员协助的空间,还应设拉杆、扶手等辅助设施。
4)盲学校的普通教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沿后墙应设置学生自用的书柜或书架;
②低视生课桌桌面的坡度应可调节,并应设放大阅读设备;室内应配备采光设施。
5)聋学校普通教室宜设置上下或左右推拉黑板。
6)弱智学校低年级普通教室沿后墙应设置一排存放玩具或模型的橱柜或格架,并留出室内游戏活动空间。
2、专任教学与公用学习用房
1)专用教学用房,按不同类别学校宜设有语言教室、地理教室、计算机教室、直观教室、音乐教室及唱游教室、实验室、手工教室、律动教室、美术及美工教室;公用学习用房宜包括视听电化教室、图书室等。
2)专用教室可设置在专用教学区内,或安排在使用频率较高的普通教室附近。公用学习用房则应位于教学区的适中部位,便于全校共同使用。
3)专用教室应与相关的辅助用房相连,各室之间应设门,门的宽度不应小于1.00m。
4)语言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盲学校语言教室的课桌规格为0.55m×1.70m(双人用),不应采用跨座就位的方式;其布置方式应面向讲台成行成排的布置;
②语言教室前后排课桌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0m,课桌左右纵向通道不应小于1.00m,课桌侧缘距纵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80m;
③语言教室楼(地)面下部应设暗装电缆槽或活动地板;
④教室照明应采用荧光灯,其布置方式应采用灯管垂直于黑板的布置方式,其位置应设于课桌顶部;
⑤室内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门窗应有密封措施,并设有换鞋处。
5)地理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盲学校地理教室课桌规格不应小于0.60m×0.80m,桌的左右及前缘应设置高度不小于0.05m的凸缘;
②盲学校室内应有存放地球仪的橱柜及陈列各种立体地图的空间,其位置可沿侧墙或后墙设置,沿侧墙设置橱柜距课桌侧缘不应小于1.20m,沿后墙则课桌距橱柜的尺寸不应小于1.50m;
③准备室应设有工作台及加工机具、材料、教材等存贮空间。
6)计算机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计算机教室应按每人一机配备,数量取班级额定人数上限;
②计算机教室的机台布置应采用显示屏平行于黑板的方式;当采用计算机台设于教室中部布置形式时,其楼(地)面下部应设暗装电缆槽或活动地板;
③室内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7)直观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直观教室室内除设置学生课桌外,沿墙应设置各种模型、标本教材教具等陈列橱柜;
②直观教具室主要是陈列及存放各种大型模型、标本的房间,必要时学生可在本室内上课。
8)音乐教室及唱游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音乐教室宜选定避免干扰其他教学用房的适当位置,否则,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②盲学校达到九班规模时,其音乐教室应设置声乐教室和器乐教室各一间;
③器乐教室及游戏教室内应设置讲台。
9)聋学校美术教室及弱智学校美工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美术教室的规格应满足学生采用画架作画时所需空间,室内沿后墙设置存放和陈列美术模型及展示学生作品的橱窗或展台;
②美术教室的主要采光方向应为北向;在教室前后墙均应设置电源插座并应设有窗帘盒、挂镜线等;
③美术教室的准备室,应能存放绘画用的消耗材料以及画架、画凳、各种模型、展示镜框等;
④室内应设置2—3个龙头的水池及摆放工具的工作台。
10)聋学校及弱智学校律动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律动教室的位置应避免对普通教室的干扰,否则,应采取有效的隔振防噪措施;
②律动教室应有足够的面积以及规整的形状;墙面应平整、室内不得设柱;
③室内净高不宜小于4.00m;并宜设置吸顶灯;
④楼(地)面应为具有弹性的木地板;
⑤室内应设通长的照身镜,其高度不宜小于2.10m,并且宜设于横墙墙面上;其余周边墙面上设置距墙至少0.4m,高度为0.90m的把杆;窗台高度不宜低于0.9m,并不得高于1.20m。
11)视听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视听教室应设置遮光设施,并应在板前区设置操作台及悬吊屏幕;在使用投影屏幕时各课桌面应设置最低照度为60Lx的局部照明;
②视听教室的规模不宜超过50人。
12)图书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各类学校均应设有图书室,图书室包括书库、学生阅览室及教师阅览室,其中盲学校应分盲生阅览室及低视力生阅览室两类;阅览室应采用开架阅览方式;
②盲生阅览室的阅览桌规格,4人用桌不应小于1.00m×1.60m;阅览桌的长轴应垂直于采光窗;两排阅览桌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是1.50m;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10m;
③盲生阅览室根据盲文、非盲文书籍、音响教材的配备设置相应的存储、阅览设施,并应设置用耳机听音的听有座位区,该区座位数应达到本室座位数的70%;
④低视力生阅览室,室内应设有低视力阅读器、书籍文字放大装置、放映、听音设施等;
⑤为增强放映效果,室内应设遮光设施。
3、生活训练用房
1)特殊学校均应设生活训练用房,包括生活训练教室、烹调实习教室、缝纫实习教室等。
2)生活训练教室(家政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生活训练教室应设有客厅、卫生间,并配有沙发、茶几、家用电器等设施;
②室内面积应宽敞,满足护理人员指导所需的使用空间。
4、劳动技术与职业技术训练用房
1)劳动技术与职业技术训练用房,依不同类别学校应设置下列用房:劳技教室、工艺美术教室、木工实习室、金工实习室、手工艺实习室(竹工、木工、陶工等),美容美发实习室、针灸(按摩)室、调律室等。
2)劳动技术及职业技术训练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木工、金工劳技室内分为:授课区,操作区,材料、工具存放区及准备室等;
②授课区应设有黑板、讲桌、电教器材及座椅;
③学生操作区应有适合劳作用的工作台,工作台的布置应 考虑操作间距及加工操作所需的采光与照明;
④机械加工区应合理布置各种加工机械间的操作间距以及人行和材料、成品、运输的道路;
⑤材料、工具应设置格架、柜等存放,其在教室位置应便于使用和管理,同时也考虑室外材料存放场地,便于材料的搬运;
⑥在大型劳技教室中,应划出一个准备区或设置一个独立的准备室,其位置可靠近人口处,便于教师进行各种准备工作以及精密、贵重的工具、仪器的存放;
⑦在机械周边必须设置安全护栏;各种机械设备的电源应进行集中管理,各种机械的启动开关等应有安全措施;
⑧对加工成品,需进行喷涂处理时,应在相邻的室外进行;
⑨木材加工所产生的木屑、刨花、锯末等,应通过真空吸附处理,室内应设置消防设施;
⑩劳技教室应设置在教学楼的底层。
3)盲学校按摩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盲学校按摩培训教室应设置讲台、课桌椅、人体模型、医疗器械、图书柜和电教器材等的存放空间;
②室内应设置实习区,提供学生实习用的床位,床位间应设帷慢;
③理疗教室应设置若干床位,床位间应设帷慢,并应设置诊疗桌、橱柜,橱柜中存放常用的医疗器械、模型、挂图以及必要的医护用具;
④对外服务的理疗教室宜设在底层并应有独立的出入口,休息及等候空间。
5、康复训练及检测用房
1)康复训练用房,按不同类别学校应设有语训教室、听力检测室、智力检测室及视感知觉训练室等。
2)语言训练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聋学校及弱智学校应设置语训教室;
②完整体系的语训教室宜设置听觉语言训练室、听力检查室、无音室、操作室、个人训练室、小组训练室、观察室等,可根据需要设置其中部分或全部用房;
③语训教室应设置教师及学生用桌椅、黑板、投影设施、镜子、存放教材资料的橱柜等;
④聋学校小组式集体语训教室的布置形式应以半圆形面向教师形式为主,每生与教师交流有线路相通。
3)听力检测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听力检测应在安静环境中进行,检测室应有良好的隔声性能,其室内允许噪声级应小于或等于25dB(A);
②听力检测室应由设有听力检测仪、扬声器、桌椅、镜子的检测室,设有器械、桌椅、橱柜的控制室组成,中部可设单面可视玻璃观察窗。
6、办公与生活服务用房
1)办公用房宜设教学及行政办公室、广播与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展览室、卫生保健室、咨询室、维修管理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等;生活服务用房应设教工值班室、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浴室、开水间、汽车库等。
2)卫生保健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卫生保健室应位于教学楼入口附近,房间宜为南向;医疗保健室入口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
②室内应设置常用的医疗器械、健康检测、常备药品橱柜和洗手盆等;在检查床的周边应设活动帷慢;
③保健室的近邻宜设有卫生间。
3)咨询室应设置在对外联系方便的位置,室内应设有存放、展示有关资料的橱柜及阅读资料的空间。
4)学生宿舍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学生宿舍的设计必须符合防火与安全疏散要求;
②学生宿舍不宜与教学楼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区设置; 各宿舍楼应设管理员室,各层均应设置居室、活动室、贮藏室、盥洗室、厕所等;
③盲学校宿舍内应设单层床,每生应有独用的存贮空间;
④聋学校宿舍内应在教工值班室内设置振动器唤醒聋生的装置;
⑤值班室应设于宿舍入口处,并设有面向入口门厅的观察窗;
⑥贮藏室、清洁用具室应接近管理员室设置,清洁用具室应设水池、拖布池等。
5)学生食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食堂规模应按学生全员计算,餐厅应设餐桌、洗碗地、每人固定位置的餐具存放柜;
②食堂应摆放固定餐桌;
③盲学校及弱智学校低年级宜采用送饭菜到桌的就餐方式,餐桌间的走道宽度应满足送餐车的通行空间;聋学校、盲学校、弱智学校高年级学生应采用窗口购买饭菜方式,窗口数量宜满足学生购买需求;
④地面应设防滑材料面层。
6)学生浴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浴室应靠近锅炉房设置;
②浴室地面应采用防滑地面,室内各边角宜采用圆角;
③盲学校和弱智学校使用的淋浴间应采用单管固定温度的温水喷淋,聋学校的淋浴间喷淋宜采用足踏式开关或扳手式开关控制。
三、消防设计
建筑防火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防火标准的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楼房建筑不得低于二级,平房建筑不得低于三级。消防规范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按《建筑内部装修设主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规定,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低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四、防雷设计
本工程属民用建筑,按三级防雷建筑设计防雷设施,建筑屋面设避雷针,引下线利用结构内主钢筋,接地体利用结构基础,构件内钢筋的连接点应焊接,各构件钢筋必须联成电气通路。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共同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五、环保及卫生防疫
校园内生活用水和雨水采用分流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后沿主要道路敷设的污水干管,依靠重力排放,集中后进入城镇污水和网。雨水通过雨水干管顺地势布置,集中后排入城镇雨水管网。
校内设袋装垃圾收集站,每天由环卫工人定时清运。
第七章 工程节能节水措施
第一节 节能措施
一、设计依据
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关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增补节能篇(章)的暂行规定》(计资源[1992]1959号)有关内容和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设计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民用建设节能设计标准》(JFJ26-9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工程设计节能技术暂行规定》(GB5024-8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50189-2005)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二、节能措施
为合理利用并节约能源,该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1)建筑群的规划布置、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
(2)建筑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
(3)条式建筑物的体系数不应超过0.35,点式建筑物的体形系数不应超过0.40。
(4)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过大。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墙,其传热系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
朝向
窗外环境条件
外窗的传 K[W/(m2·K)]
窗墙面积比≤0.25
窗墙面积比>0.25且≤0.30
窗墙面积比>0.30且≤0.35
窗墙面积比>0.35且≤0.45
窗墙面积比>0.45且≤0.50
北(偏东60°到偏西60°范围)
冬季最冷月室外平均气温>5℃
冬季最冷月室外平均气温≤5℃
东、西(东或西偏北30°到偏西60°范围)
无外遮阳措施
有外遮阳(其太阳辐射透度≤20%)
南(偏东30°到偏西30°范围)
(5)多层住宅外窗宜采用平开窗。
(6)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III级。
(7)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应考虑结构性冷桥的影响,取平均传热系数。
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
(K[W/(m2·K]和热惰性指标(D)
屋顶
外墙
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
分户墙和楼板
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群板
户门
K≤1.0
D≥3.0
K≤1.5
D≥3.0
按规定
K≤2.0
K≤1.5
K≤3.0
K≤0.8
D≥2.5
K≤1.0
D≥2.5
注:当屋顶和外墙的K值满足要求,但D值不满足要求时,应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定》GB50176-93第5.1.1条来验算隔热设计要求。
(8)围护结构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
第二节 节水措施
1、采用节水型工艺和设备,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降低资源无效消耗。
2、提高生活用水回收率和重复利用率。采用循环水管重复利用再生水,即生活用水通过蓄水池进行贮存,再通过自动给压装置供给冲洗卫生间。
3、供水系统采用优质供水管材,严格控制和防止供水系统渗漏现象发生。
第八章 环境影响分析
一、环境影响分析
1、本项目建设污染来源
A、生活污水、污物;
B、实验污水、污物;
C、建筑施工、机电设备噪音。
2、周围环境简况
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拟在随州市青年路东端蒋岗社区建设。项目所在附近有居民区,有部分环境影响敏感点。
二、防治污染措施
1、生活工艺流程
本项目工程是一项新建项目,涉及土木工程建设,无特殊生产环境,无明显污染工序。
2、应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
①噪音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正常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源的排放值,同时使用以上设备应避开午休时间,夜间应禁止施工,以免噪音扰民。
②固体废弃物
工程项目建设采取喷水防止灰尘,要加强建筑垃圾现场管理,不能随意弃置,做好建筑弃土的及时处理。投入使用后,主要为生活垃圾,应分类投置,定期由环卫部门回收。
③废水
A、建筑废水:施工过程中的砂石洗涤水为外排污水,在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前设置容积5立方米的沉砂池,初步处理后外排。
B、生活污水:采用相应的填埋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实行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地下管道。
④绿化
各栋楼房间应设置合适的绿化带,美化小区的环境。
三、相关建议
1、施工应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扬尘、建筑施工噪音、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相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本工程所有设备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音设备,各机电设备用房考虑隔声降噪、水泵等有震动的设备均安装减震装置。
具体以环保部门出具的《建筑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为准。
第九章 劳动安全卫生消防
一、劳动安全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
1、施工方必须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2、各类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响应的执业资格才能上岗。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并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5、施工机械特别是现场安设的起重等设备,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消防设施
1、设计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消防设计
该项目室外消防用水量20人/S,室内消防用水量为10人/S。
(1)室内消防栓布置,满足每层有一个消防栓,水枪充实水柱为10米。
(2)室外消防栓的布置应满足消防栓距路边不超过2米,距房屋外墙不超过5米,消防管道阀门常开,并采用有明显启动标志的蹀阀。
(3)消防栓栓口距地1.5米,栓口出水方向向下并与设置消防栓的墙面垂直。
(4)消防栓口直径为6mm,消防带长度为25米,水栓喷嘴口径19mm。
第十章 项目组织机构及实施计划
第一节 项目组织机构
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
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基建办公室。
第二节 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的用地、地勘及水电等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议安排在2008年建设。
一、项目进度计划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年。
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前两个月为完成项目报建、勘探设计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2)第三个月到第十二个月完成全部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并正式投入使用。
三、项目实施进度
见《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表》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表
序号
项目进度
项目内容
第一个月
第二个月
第三个月
第四个月
第五个月
第六个月
第七个月
第八个月
第九个月
第十个月
第十一个月
第十二个月
1
前期准备工作
2
工程招标
3
建筑安装工程
4
配套设计
5
竣工验收
6
其他
第十一章 工程招标方案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九号令,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需增设招标内容,并作灯中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同送交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执行阶段以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是保证按照竞争的条件来采购工程的一种方式。通过项目法人与承包人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经济合同,将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纳入了法制化管理。
二、发包方式
招标的工程范围即指投标文件中约定承包方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可以由一个承包方完成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试运行等全部工程内容,也可以由不同的承包方完成其中的一项或几项工程内容。前者称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全过程总承包或“交钥匙工程承包”,简称总承包;后称为单项工程内容承包。
总承包一般通过招标选择总承包,再由他去组织各阶段的实施工作。一般来说,经常由于总承包方限于专业特点、实施能力等条件限制,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采用分包方式实施,由此,承包价格用于业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能力较差的中小型工程项目,业主基本不参与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只是对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较宏观的监督和控制。
单项工程内容承包一般适用于工程规范大或工作内容复杂的建设项目,业主将需要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按照不同阶段的工作、单位工程或不同专业工程的工作内容进行分别招标,分别发包给不同性质的承包商。由于工作内容的单一化,可以吸引更多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助于业主取得有竞争性价格的合同而节约投资。另外,业主直接参与各个阶段的实施管理,可以保障项目的建设顺利实施。当然,这也同时要求业主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
何种发包方式最适合项目的目标,取决于项目的性质和复杂程度、投资来源、业主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由于本项目包括内容繁多、专业性要求较强,较为复杂,因此采用单项工作内容发包方式较为适合。
三、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的组织形式有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两种形式。具备编制相关招标文件和标底、组织开标、评标的能力的业主可以自行招标;凡不具备条件的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本项目的业主拟委托招标,这需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的规定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书面材料。
四、招标方式比选
招标方式可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大类型。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招标广告。凡具备相应资质,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不受地域和行业限制均可以申请投标。
这种招标方式的优点是:业主可以在较广的范围内选择承包实施单位,投标竞争激励,因此有利于将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交予可靠的承包商实施,并取得有竞争性的报价。但其缺点是,由于申请投标人的数量多,一般要设置资格预审程序,而且评标的工作量也较大,因此,招标的时间长、费用高。因此通过大型工程的项目的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尤其是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建设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按照规定通过国际或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商。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亦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业主向预先选择的若干家具备相应资质、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发出邀请函,将招标工程的情况、工人范围和实施条件等做出简要说明,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被邀请单位同意参加投标后,从招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邀请招标对象是项目法人对资质信誉、技术水平、过去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实施经验、管理能力等方面比较了解,信任他有能力完成所委托任务的单位。为了鼓励招标竞争性,邀请对象的数目不少于3家为宜,与公司招标比较,邀请招标的优点是简化了招标程序、不需要发布招标广告和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因此,可节约招标费用和缩短招标时间;而且由于对投标人以往的业绩和履约能力比较了解,减小了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违约的风险。尽管不设置资格预审程序,为了体现投标人在投标书内报送表明其资质能力的有关证明材料,作为评标是的评审内容之一。邀请招标的缺点是: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序相对较差,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另外在邀请对象中也有可能排除了某些技术上或报价上有竞争力的实施单位。
五、本项目拟采用的招标方式说明
本项目拟采用单项工作内容发包方式,针对不同的单项工程应采有不同的招标方式。具体说明如下:
勘察设计、监理,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建筑安装工程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这样业主能取得有竞争力的合同
附:《工程招标基本情况表》
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招标基本情况表
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
(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安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它
情况说明:
建设单位盖章
第十二章 工程投标估算及资金筹措
第一节 工程投资估算
一、工程建设规范
1、总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
3、结构形式:综合楼为框架,学生公寓为底框,教学楼为砖混。
二、投资估算依据
1、方案设计有关技术资料及图纸
2、《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3年)
3、《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3年)
4、《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4年)
5、《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3年)
6、《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年)
7、其它有关文件及资料
8、材料价格参照当地现行价格估算
三、单项工程造价
1、土建工程427.55万元。
①教学楼
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700元估算,造价126万元。
②综合楼
建筑面积165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750元估算,造价123.75万元。
③学生宿舍
建筑面积2020万元,按每平方米650元估算,造价131.3万元。
④食堂
建筑面积93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500元估算,造价46.5万元。
2、设备购置120万元。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66万元。
4、基本预备费10.94万元。
合计总造价608.15万元。
四、建设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投资估算为608.15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427.55万元,设备购置投资12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49.66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0.94万元。
具体详见《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表》、《特殊教育学校设备购置及费用清单》。
第二节 资金筹措
随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80万元,其余部分220万元由地方政府配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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