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医院普通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电子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GBYL2018SQ047
招 标 人:林州市人民医院
代 理 机 构:德汇工程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年10月
0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0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8
第五章 投标报价20
第六章 开标26
第七章 评标、定标27
第八章 详细评标标准和办法31
第九章 中标通知及合同授予36
第十章 合同 (格式)及通用合同条款30
第十一章 提供的格式文件:附件及附表37
第十二章 技术要求76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电子标)
德汇工程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受林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一、项目名称:林州市人民医院普通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BYL2018SQ047
三、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已批复;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四、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 数量
采购内容 交货时间 质量层次
(万元) (台)
合同签订后30
普通血液透析机 200 10 原装进口
天内
备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十二章 《技术要求》。
五、采购用途:自用
六、项目性质:货物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
交资格证明文件。
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 (制造商)或销售 (代
理商);
7.2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无不良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7.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代理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
的专项授权书);
2
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
合同项下的医疗设备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7.5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7.6生产企业 (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 (销售商)须具有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所投
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
7.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
能力和服务;
7.8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供审计报告 (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须出具
当年的验资报告);
7.9投标人必须满足各包对投标资格的其他要求;
7.10投标人必须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关键技术参数等要求;
7.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2 日至2018年10月26 日23时55分
登陆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企业身份验证并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请投标人注意:
3.1企业主体信息注册登记:登陆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右上角
“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3.2办理数字证书:登录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下载
中心”栏下载 《HNCA单位/个人数字证书登记申请表》填写并盖章后,携带相关手续到
安阳市市民之家三层西厅26窗口办理华测CA。已经办理CA数字证书的用户必须升级
证书或者重新办理,服务电话:0372-5116081 0371-9611111。
3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登陆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 【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及其
它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3 日上午10 时30
分,开标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八开标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进入新版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 【投标用
户入口】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
认并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
在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
据”,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可以认定,
用户使用CA数字认证,具有与手写签名相同的法律效应。
十、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
阳市政府网》、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一、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心网站,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需登陆《安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 【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直接
下载补充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2、开标后由招标人代表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
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
其责任。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林州市人民医院
4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电话:0372-6896026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汇工程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十四、行政监督部门信息:
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市医疗单位药品联合招标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2-5965653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招标编号 GBYL2018SQ047
名 称:林州市人民医院
2 招标人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电话:0372-6896026
名 称:德汇工程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
3 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本次招标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8
年10月22 日至2018年10月26 日23时55分登陆《安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 【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
7 招标文件 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
径。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序号 项目 内容
8.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
或销售 (代理商);
8.2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无不良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
事故;
8.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厂
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8.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
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医疗设备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8.5 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 《医疗器械监督
8 合格投标人 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8.6生产企业 (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 (销售
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
表;
8.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
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8.8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供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满一
年的,须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8.9投标人必须满足各包对投标资格的其他要求;
8.10投标人必须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关键技术参数等要求;
8.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保证金 设备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
7
序号 项目 内容
金额 小写:¥4万元整
普通血液透析机
大写:肆万元整
递交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银行帐户。
(不收取现金,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户名名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永明支行
投标人转账后,则需要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
标用户入口”,插入单位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进入 【投标保证
10 投标保证金递交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包 【绑定】,如不进行
及银行账号 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
到账日期:2018年11月13 日上午 9:00前。
请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
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在安阳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足三家的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网上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即视为签到成功。
备注:
11 投标文件组成 1、电子版投标文件夹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
2、电子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资格。
12 投标文件的制作1、电子投标文件中必须在首页提供目录及在目录中体现对应的页
8
序号 项目 内容
码。
2、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最下方逐页标注页码。
1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13 日上午10时30分
14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15 开标地点 安阳市民之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八开标室
16 评标方法 见本文件第八章要求
17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
18 交货地点 根据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19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0 免费质保期 二年
合同签订时间和
21 根据招标人要求
地点
1、收费: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22 代理服务费
2、交纳时间:领取 《中标通知书》时交纳。
1、因系统使用环境不合格造成的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负风险。
2、未办理数字证书的用户,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
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 特别说明 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
会,如未按时参加开标会,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
料,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开标现场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一次
性递交原件,不通过核验的其原件拒绝接收。
9
序号 项目 内容
4、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随时解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5、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
交,确保完整,否则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进口产品需要提供生产厂家资料和加盖生
产厂家公章的描述均可定义为:生产厂家或国内一级代理商 (国内
无一级代理商的,区域代理商视为一级代理商)。
7、投标人在设备进场和安装过程中如对院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装
饰装修等需造成破坏或破损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施工,事后负
责恢复原状,费用自理。 (如需)
8、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并提供设备进场的线路图和设备拟放置的
位置图。 (如需)
9、在设备验收合格交院方前,自行负责保管看护。
10、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等配套费用自行负责。
11、对招标文件描述有异议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1、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 (公证件正本或副本均可)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2)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3)制造商提供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提供 《医疗器械
投标人开、评标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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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准备的材料
(4)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供审计报告 (企业成立不满
一年的,须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5)开标时投标企业应携带CA证书,必要时进行相关操作。
(6)开标时投标企业应携带电子U盘 (电子U盘里包含Word投标
文件),必要时进行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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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内容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
资料。
以上材料全部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待开标时审核完授权委托书及被
委托人身份证后与上述资料一起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注明设备名称、
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及原件清单。评标工作结束后退还给各投标
人。
2、投标产品注册证 (含附表)及投标产品注册检验报告等产品证明
文件须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并显示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
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子签
名,是指数据在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
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
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可以认定,用户使用CA
数字认证,具有与手写签名相同的法律效应。
2、网上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 (除生产商盖章或授权商盖章的
内容和投标企业认为必要的证件应显示盖章的内容为扫描件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网投标企业无需逐页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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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上传说明
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包括: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证明材料;
(3)技术响应文件部分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友情提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会产生回执文件,请投标
人确认上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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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法律依据和招标目的
1.1参照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招标人的委托范围,制定本
须知。
1.2招标采购是规范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医疗设备通过合法有序的竞争进入医疗
机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确保价格
合理的重要举措。
1.3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资金来源、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本招标文件所述产品的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及前附表。
2.2本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见前附表。
2.3本招标文件的代理机构:见前附表。
3.电子标流程:
3.1企业主体信息注册登记:登陆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右上角
“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3.2办理数字证书:登录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下载
中心”栏下载 《HNCA单位/个人数字证书登记申请表》填写并盖章后,携带相关手续到
安阳市市民之家三层西厅26号窗口办理华测CA。已经办理CA数字证书的用户必须升
级证书或者重新办理,服务电话:0372-5116081 0371-9611111。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登陆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 【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及其
它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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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词解释
1.1招标人: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
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
的社会中介组织。
1.3投标人: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格与资质要求,
参加投标竞争的企业。
1.4投标人代表:指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委托代理人。
1.5中标人: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由招标单位确定
为中标人。
1.6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负责具体评标工作的机构。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
其中业主代表1人,其余 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相关商务与技术方面的专家。
1.7需方: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需方。
1.8供方:在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
1.9 日期:为日历天。
1.10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 “书面形式”或 “书面材料”: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
或印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
1.11投标货币:无论产品来源,投标报价均为人民币报价。
1.12投标报价单位:元。
三、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 (制造商)或销售 (代
理商)。
2、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无不良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代理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
的专项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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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
合同项下的医疗设备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5、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6、生产企业 (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 (销售商)须具有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所投
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
能力和服务;
8、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供审计报告 (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须出具
当年的验资报告)。
9、投标人必须满足各包对投标资格的其他要求。
10、投标人必须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关键技术参数等要求。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简介
1.招标人名称:见前附表。
2.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医疗设备。
5.货物名称:详见技术分册。
6.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分册。
7.交货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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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目录中全部内容和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澄清的书面材料。
六、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本次招标项目如有补充或修改,投标人均可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
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或技术要求如有疑问,可上传至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 日上午11:00。
2.投标人均可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疑问答复,投标人应随时关
注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质疑回复时间:2018年11月6 日下午16:30前。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金额
交纳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缴纳截止时间:见前附表。
4.说明:投标人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此款为××包投标保证金”内容。
5.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自开标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7.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7.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撤消投标;
7.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
的合法利益,投标人保证金不予退还;
7.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其它违规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认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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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因投标人的不合理行为而受到损害时,投标人保证金不退
还;
7.5投标人有腐败与欺诈行为的;
7.6被证实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关于资格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有虚假内容,
弄虚作假的;
7.7投标人串通作弊,哄抬标价,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的;
7.8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7.9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代理服务费;
7.10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
7.11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 《中标通知书》;
7.12投标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的。
九、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开始计算90 日历天。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
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
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
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
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十、腐败和欺诈行为
1.腐败和欺诈行为是指:
1.1相互串通投标,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损害
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1.2 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牟取中标;
1.3 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4备案资料或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关于资格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有虚假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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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弄虚作假的;
1.5提供虚假技术参数骗取中标;
1.6 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供货。
2.核实后认定某投标人在投标竞争或实施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除拒绝其投标、中标外,并对投标人做如下处理:
2.1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2取消其投标资格1-2年;
2.3向招标人通报投标人违规情况;
2.4因投标人违约而给招标人造成不良后果者,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
1.投标过程中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中标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按相关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到招标代理公司。
3.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不予退回。
5.对未中标企业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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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所规
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晰、内容
详实、表达准确。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疑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对技术要求的疑问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任何文件或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相关的所有往来
函件均应使用中文,使用文字准确规范,内容清晰一致,投标人可以提交使用其它语言
的资料,但有关内容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或矛盾时,应以中文资料为准,并承担
一切责任。
投标文件中度量衡应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 (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电子投标文件)
以下条款必须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或不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视为投标文件缺乏完整性,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为国内生产企业投标须提供:
1.1投标报价表 (格式见附件12-A)
1.2保修期满后易损部件、配件报价明细表 (格式见附件13)
1.3专机专用耗材报价表(若有) (格式见附件14)
1.4投标函 (格式见附件2)
1.5投标保证金函 (格式见附件3)
必须同时提供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并保证汇款账户与投标企
业基本账户信息保持一致。
1.6法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4)
1.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8)
1.8投标人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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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供货、质量及安装调试保证书 (格式见附件6或附件7)
(由生产企业根据所投产品的生产地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1.10投标人合法资格及资质证明文件
1.10.1投标人简介 (格式自行提供)
1.10.2投标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10.3投标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1.10.4本项目中所投产品的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附页 (复印件
加盖公章)
1.11 ISO9001系列认证(或GB/T19001和YY/T0287或GB/T19002和YY/T0288)、
FDA认证书、CE (或EC)认证、ISO13485认证、ISO14001认证及所投设备必须提供的
相关认证或证书;(特别说明:若是国家CCC强制认证目录内产品必须提供)。(格式
自行提供)
1.12所投产品 (同型号)近两年来的销售业绩 (格式见附件10)
(包括销售年份、客户名称、型号规格、运行状况及客户联系方式,近两年是指
2016年8月1 日起至今)
1.13附销售情况表中销售合同复印件 (格式见附件11)
(合同中供货方可为不同销售商,不得对合同进行涂抹或修改。)
1.14商务条款承诺函 (格式见附件15)
1.15免费保修期限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16)
(此证明文件需生产企业提供)
1.16保修期满后售后服务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17)
1.17安排招标人培训计划书 (格式见附件18)
1.18优惠承诺及报价 (格式见附件19)
1.19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 (格式自行提供)
19
1.19.1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方案
1.19.2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配备
1.20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及配置偏离表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20或附件21)
(由生产企业根据所投产品的生产地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1.21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及配置偏离表及投标文件配置清单报价表 (格式见附件
22)
1.22投标产品质量及技术证明文件,须提供所投产品 (除国产一类医疗器械外)
所在系列的注册检验报告(完整版),且具有满足技术分册中技术参数条款的内容。(格
式见附件23)
1.22.1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对满足技术分册中技术参数条款的内容做出明显标
注。
1.23产品技术规格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
1.24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情况的有效文件 (格式自行提供)
以下条款必须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或不按招标
文件要求提供视为投标文件缺乏完整性,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投标须提供:
2.1投标报价表 (格式见附件12-A)
2.2保修期满后易损部件、配件报价明细表 (格式见附件13)
2.3专机专用耗材报价表(若有) (格式见附件14)
2.4投标函 (格式见附件2)
2.5投标保证金函 (格式见附件3)
必须同时提供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并保证汇款账户与投标企
业基本账户信息保持一致。
2.6法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4)
20
2.7产品授权书 (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格式见附件5)
(投标人根据所投产品的来源,提供相关产品授权的证明文件 (7.1或7.2)。)
2.7.1若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为国内企业,下面两种方式的授权均有效:
国内生产企业直接对本次项目投标人出具 《产品授权书》;
国内生产企业授权区域代理商,由区域代理商对本次项目投标人出具
《产品授权书》;
2.7.2若所投产品为原装进口产品,生产企业为国外生产企业,下面两种方式的
授权均有效:
国外生产企业直接对本次项目投标人出具 《产品授权书》;
国外生产企业授权国内一级代理商(国内无一级代理商的,区域代理商
视为一级代理商),由国内一级代理商 (国内无一级代理商的,区域代理商视为一级代
理商)对本次项目投标人出具 《产品授权书》;
2.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8)
2.9投标人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9)
2.10供货、质量及安装调试保证书 (格式见附件6或附件7)
(由生产企业根据所投产品的生产地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2.11投标人合法资格及资质证明文件
2.11.1投标人简介 (格式自行提供)
2.11.2投标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11.3投标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须有此次投标产品的经营范围许可)
2.11.4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装进口产品须提供国内一级代理商 (或区域代理商)的营业执照]
21
2.11.5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装进口产品须提供国内一级代理商 (或区域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11.6本项目中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附页 (复印件加盖
公章)
(原装进口产品须提供 “进”字号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表、附页)
2.12ISO9001系列认证(或GB/T19001和YY/T0287或GB/T19002和YY/T0288)、
FDA认证书、CE (或EC)认证、ISO13485认证、ISO14001认证及所投设备必须提供的
相关认证或证书; (特别说明:若是国家CCC 强制认证目录内产品必须提供)。
(格式自行提供)
2.13所投产品 (同型号)近两年来的销售业绩 (格式见附件10)
(包括销售年份、客户名称、型号规格、运行状况及客户联系方式,近两年是指
2016年8月1 日起至今)
2.14附销售情况表中销售合同复印件 (格式见附件11)
(合同中供货方可为不同销售商, 不得对合同进行涂抹或修改。)
2.15商务条款承诺函 (格式见附件15)
2.16免费保修期限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16)
(此证明文件需生产企业提供)
2.17保修期满后售后服务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17)
2.18安排招标人培训计划书 (格式见附件18)
2.19优惠承诺及报价 (格式见附件19)
2.20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 (格式自行提供)
2.20.1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方案
2.20.2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配备
22
2.21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及配置偏离表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20或附件21)
(由生产企业根据所投产品的生产地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2.22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及配置偏离表及投标文件配置清单报价表 (格式见
附件22)
2.23投标产品质量及技术证明文件,须提供所投产品 (除国产一类医疗器械外)
所在系列的注册检验报告(完整版),且具有满足技术分册中技术参数条款的内容。(格
式见附件23)
2.23.1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对满足技术分册中技术参数条款的内容做出明显标
注。
2.24产品技术规格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
2.25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情况的有效文件 (格式自行提供)
三、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因电子投标文件不完整、
编排混乱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企业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以投标
企业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企业不得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和补充。
五、投标文件的制作和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1.1电子投标文件中必须在首页提供目录及在目录中体现对应的页码。
1.2 电子投标文件除封面外必须在最下方逐页标注页码,按照流水顺序填写,内容
必须清晰可认。
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上传)
23
2.1进入网上投标系统后,选择要投标的项目 (和包),上传投标文件即可。
注意:开标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上传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如
已过开标截止时间,则不能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
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2上传投标文件后填写开标一览表。
2.3如果有多个包,则每个包都需要分别上传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
六、投标的截止
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撤回
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补充或撤回。
2.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或上传的投标文件。
24
第五章 投标报价
一、格式
1.按附件12-A格式填报 《投标报价表》。
二、要求
1.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自主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或超出
采购预算价)。
2.投标报价具有唯一性,不接受投标人两种及两种以上任何具有选择性的报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4.投标总报价为投标产品设备价、包装运输、备品备件价、专用工具价、设备安装、
设备调试、设备调试检验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服务费、设备验收合格等费用之和;并
包含投标文件中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及配置偏离表》中投标规格性能的响
应条款 (招标技术参数中明确注明是选配件的参数及配置除外)。
5.投标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计算或者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安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
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本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6.投标文件中凡是与 “报价”、 “金额”有关的条款,前后金额应一致。
7.中标人的中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8.投标货币:人民币 (RMB)。
9.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
25
第六章 开标
一、开标
1.开标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开标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开标程序
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人员;
简要介绍本次招标概况;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所投产品等
相关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当场登记唱标情况;开标在监督部门代表监督下进行。
三、开标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如未按时参加的,其
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材料,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开标现场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一次性递交
原件,不通过核验的其原件拒绝接收。
2、由工作人员进行唱标,在唱标区关注报价信息。
26
第七章 评标、定标
一、评标
1.评标
1.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1.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业主代表 1人,其余4人从专家
库中随机抽取的相关商务与技术方面的专家。评标委员会是负责具体评标工作的机构。
2.评标纪律
2.1评审专家应严格遵守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 《评标委
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本着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2.2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
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2.3 如进行电子评标则以电子评标为准。
2.4评标过程中,严禁评审专家私自接触投标人。
2.5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进行。
2.6评标期间,评审专家的通讯工具全部关闭并集中保管,否则取消其评审资格。
2.7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应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发表具有倾向性或排斥其他投
标人的意见。
2.8所有接触评标过程的人员,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
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一
切后果自负。
3.评标程序
3.1评标的准备和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内容;
27
(2)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3.1.2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并满足3家的投标人将进入评标环节。
3.2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标、围标的行
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3.2.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2.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3.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3.2.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2.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3.2.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2.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3.3在评审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标、围标的
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3.3.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3.3.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
28
3.3.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3.3.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3.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3.3.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4质疑
3.4.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提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
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3.4.2答疑或者澄清的书面材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且必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投标人的签字。
3.4.3投标人的澄清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3.5 评审专家打分
3.5.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符合性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5.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
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
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5.4评标委员会所有专家的分值相加并得出投标人的平均分即投标人得分。
3.5.5按照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顺序。
3.6推荐拟中标人。
29
3.6.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顺序,向招标人推
荐1-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
3.7提交评标报告。
3.8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
采购活动。
3.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定标
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三、评标保密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凡属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合同
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
30
第八章 详细评标标准和办法
参照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
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制订本次招标评标标准和办法。
一、评标原则
1.按照 “公正、公平、诚信、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推荐中标人候选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
4.确保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5.综合得分相等时,按投标价格从低到高排序。
二、评标因素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因素。
三、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原则和详细评审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分别
评价, (分包)进行评审。
四、评标程序
第一阶段:评审专家需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
性审查)
第二阶段:初步评审后确定各包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第三阶段:根据有效投标人数量,按照本章节第三项 “评标办法”及第六项 “详
细评审方法及原则”的要求进行详细评审。
第四阶段: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第五阶段:推荐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
五、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1
1. 资格性审查。
1.1依据法规政策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招标人将依
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
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2. 符合性审查。
2.1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对未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文件将不进行下一步评审,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
2.2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作
废标处理。
2.2.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
提供资质证明不全的;
2.2.2未提交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2.3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章的;
2.2.4投标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的,对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必须
提交的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提供不完善的;
2.2.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或投标文件中经修正
的内容字迹模糊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或修改处未按照规定签名盖章的;
2.2.6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交货、完工期
不确切、不肯定的投标;
2.2.7投标文件载明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8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关键技术指标 (技术分册★条款);
2.2.9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2.2.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2
2.2.1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
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确认提供虚假参数或虚假资料应标者;
2.2.12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
2.2.13 电子投标系统中显示同一个IP/网络账户上传投标文件的。
3.本项目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人递交两套 (含两套)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
文件,或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 (含两个)以上报价 (按招标文件
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中,各包关于设备的技术描述及参数要求,仅是提供投
标人在选择和配置设备时的质量和档次水平上的参考,如与某个产品的技术规格或指标
相同,不具限制性;评标时,以功能、性能为主,达到和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设备
同样接受。
六、详细评审方法及原则
(一)评审细则如下:
1.1.价格分 (0-30分)
计算方法:以投标人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分基准计算各投标
人的报价得分。报价等于算术平均值的得基准分,基准分为30分;投标报价高于算术
平均值的,每增加1%,在基准分上减掉1分,最多扣10分;投标报价低于算术平均值
的,每减少1%,在基准分上减掉1分,最多扣10分。投标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
2位。
1.2投标人所投产品 (同型号)近两年以来的销售业绩并提供2份及以上销售合
同 (合同提供原件),本项才得分。 (0-3分)
未提供合同或仅提供1份的不得分,提供2份合同得1分,每增加一份加0.5分,
本项最多得3分。
1.3售后服务 (0-6分)
1.3.1保修期满后易损部件、配件报价: (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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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保修期满后易损部件、配件报价的不得分;提供保修期满后易损部件、配
件且报价较为合理,符合市场水平的得1分;提供保修期满后易损部件、配件报价且价
格合理有优惠幅度的,得2分。
1.3.2免费保修期限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0-3分)
免费保修期为二年不得分,免费保修期为三年得1分,免费保修期为四年得2分,
免费保修期为四年 (不含)以上得3分。
1.3.3保修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承诺: (0-1分)
1.4认证 (0-2分)
认证仅限于 ISO9001 系列认证 (或 GB/T19001和 YY/T0287 或 GB/T19002 和
YY/T0288)、ISO13485认证、ISO14001认证,每项认证得分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根据投标人文件中所附认证文件进行打分。
1.5品牌知名度及信誉度 (0-2分)
1.6在满足招标文件需求设备标准配置要求的基础上额外的优惠承诺 (0-1分)
1.7安排招标人培训计划 (0-1分)
1.8技术参数 (0-55分)
A.评审专家根据技术分册要求的技术条款及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及配
置偏离表》响应的条款进行打分评审 (招标参数中带符号“★”为必须满足项,若一项
不满足者即为废标),所有条款均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与要求,得基本分50分;
B.招标参数中带 “★”号的技术参数为核心参数,必须全部满足,带符号 “△”
的技术参数项为重要技术参数偏差项,每存在一项负偏差在基本分50分的基础上扣减
2分,扣完为止;不带 “★”号和 “△”号的技术参数为一般性技术参数,评审专家根
据相应内容的偏差情况在基本分的基础上进行减分,偏差低于技术要求的 (负偏离),
一项负偏离即在基本分50分的基础上扣除1分,扣完为止;
C.任何一项正偏离即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加1分 (无论带不带★号和△号),最多
加5分。
34
1.8.1投标人必须提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条款的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完整版),且对提供产品注册检验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2投标人也可提供其他技术支持文件,如操作手册或所投产品型号彩页等相
关证明文件,并根据招标参数在相应的技术支持文件上做出醒目标注。
1.8.3若未提供 《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及配置偏离表中》标注 “符合或正偏离”条
款的相关证明文件,经专家评定后,此条款将按负偏离进行打分评审。
a.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及配置偏离表》的偏差说明处填写“正
偏离”,但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并未找到该条款 “正偏离”的依据,此条款将按负偏离
进行打分。
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及配置偏离表》的偏差说明处填写“符
合”,但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并未找到该条款 “符合”的依据,此条款将按负偏离进行
打分。)
c.若以上文件同一技术参数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上证明文件的顺序依次作为评审
标准。 (注册检验报告为主、操作手册为次、最后为产品彩页。)
分值计算方法说明: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并分别打分后,
取平均值作为有效投标人的得分。
35
第九章 中标通知及合同授予
一、中标通知书
1.本次招标产品的中标结果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安阳市政府网》、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公布,公示期为1
个工作日;
2.中标公示期间,如对中标结果质疑,经核实后,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因投标
人腐败和欺诈行为而造成的质疑按照腐败和欺诈行为处理。
3.公示期满后,中标人接通知后领取 《中标通知书》,凭 《中标通知书》与招标
人签订供需合同,《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
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
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在履行合同前如果发现中标人有将中标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他单位 (包括
下属的分厂、“挂靠”单位、三产企业等)情况以及类似违规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单方
面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并保留索赔权利。
二、签订合同
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 日内或按招标人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人最后商定和签署合同。若中标人拒签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
被没收。
2.中标人不得转包中标项目。
3.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向招标服务管理机构提交合同备案。
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中标产品的生产企业签订质保合同。
6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上述规定执行,招标人可向招标服务管理机构出具书面证明
材料 (需加盖招标人公章),经核实后取消该中标结果。
7.如果招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投标人可向招标服务管理机构出具书面证明材
料 (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核实后,招标服务管理机构理按规定要求其终止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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