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金帝宾馆风貌改造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doc-云阳县人资料
目 录
比选文件 PAGEREF \h A1 \* MERGEFORMAT 1
第一卷 PAGEREF \h A2 \* MERGEFORMAT 1
第一章 比选公告 PAGEREF \h A3 \* MERGEFORMAT 1
第二章 竞选人须知 PAGEREF \h A4 \* MERGEFORMAT 1
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PAGEREF \h A5 \* MERGEFORMAT 1
竞选人须知 PAGEREF \h A6 \* MERGEFORMAT 1
第三章 评选办法(经评审的最低竞选价法) PAGEREF \h A7 \* MERGEFORMAT 1
评选办法前附表 PAGEREF \h A8 \* MERGEFORMAT 1
评标办法 PAGEREF \h A9 \* MERGEFORMAT 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PAGEREF \h A10 \* MERGEFORMAT 1
一、合同协议书 PAGEREF \h A11 \* MERGEFORMAT 1
二、通用合同条款 PAGEREF \h A12 \* MERGEFORMAT 1
三、专用合同条款 PAGEREF \h A13 \* MERGEFORMAT 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PAGEREF \h A14 \* MERGEFORMAT 1
1.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的编制说明 PAGEREF \h A15 \* MERGEFORMAT 1
2.竞选报价说明 PAGEREF \h A16 \* MERGEFORMAT 1
3.其他说明 PAGEREF \h A17 \* MERGEFORMAT 1
4.工程量清单 PAGEREF \h A18 \* MERGEFORMAT 1
第二卷 PAGEREF \h A19 \* MERGEFORMAT 1
第六章 图 纸 PAGEREF \h A20 \* MERGEFORMAT 1
一、图纸目录 PAGEREF \h A21 \* MERGEFORMAT 1
二、图纸 PAGEREF \h A22 \* MERGEFORMAT 1
第三卷 PAGEREF \h A23 \* MERGEFORMAT 1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PAGEREF \h A24 \* MERGEFORMAT 1
第四卷 PAGEREF \h A25 \* MERGEFORMAT 1
第八章 竞选文件格式 PAGEREF \h A26 \* MERGEFORMAT 1
目 录 PAGEREF \h A27 \* MERGEFORMAT 1
一、竞选函部分 PAGEREF \h A28 \* MERGEFORMAT 1
二、商务部分 PAGEREF \h A29 \* MERGEFORMAT 1
三、资格审查部分 PAGEREF \h A30 \* MERGEFORMAT 1
云阳县金帝宾馆风貌改造工程竞争性
比 选 文 件
工程编号:
比 选 人 云阳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比选代理机构 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编制人: 刘斌 资格(章) 渝建【招】
审核人: 王凌云 资格(章) 渝建【招】
2010 年 8 月 11
2010版
第 一 卷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工程 云阳县金帝宾馆风貌改造工程 已由 云阳县发改委以 云发改投【2010】2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云阳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工程出资比例为 /,比选人为 云阳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竞争性比选 。
2. 工程概况与比选范围
云阳县金帝宾馆风貌改造工程位于云阳县新县城滨江大道,改造房屋外立面总面积2800平方米等施工图设计内容,最高限价为:49.6824万元。
3. 竞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同类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 比选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 2010 年 8 月 11 日起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或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上下载比选文件及其他资料,竞选人可以与比选人的纸质原件进行核对,但比选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不得要求竞选人留下电话号码,否则视为有围标、串标嫌疑。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在递交竞选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竞选文件的递交
5.1 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8 月 20 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 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 云阳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云阳县新县城中环路农行办公楼 在云地址: 云阳县外滩18#楼C216
邮编: 404500 邮编: 404500
联系人: 郑远见 联系人: 王凌云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02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0 年 8 月 11
第二章 竞选人须知
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比选人
名称:云阳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云阳县新县城中环路农行办公楼
联系人:郑远见
电话1.1.3
比选代理机构
名称: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在云地址:云阳县外滩18#楼C216
联系人:王凌云
电话1.1.4
工程名称
云阳县金帝宾馆风貌改造工程
1.1.5
建设地点
云阳县新县城滨江大道
1.2.1
资金来源
本比选工程经云阳县发改委 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 国有 投资。资金性质为: 全部国有。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
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比选范围
改造房屋外立面总面积2800平方米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1
竞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房屋及上资质。
2.财务要求
财务运行稳定、资产状况良好,要求年度财务情况未处于亏损状态。
3.业绩要求
近五年有与比选工程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工程业绩 2 个。
4.信誉要求
(1)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 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3) 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4) 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5)符合《云阳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 二 级及以上注册 房屋建筑 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竞选人单位注册);
(2)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等相当的 2 年以上相应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6.其他要求
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量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
1.9.1
踏勘现场
eq \o\ac(□,√)不组织
口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竞选预备会
eq \o\ac(□,√)不召开
口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竞选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0 年 8 月
1.10.3
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0 年 8 月
1.11
分包
eq \o\ac(□,√)不允许
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2.1
构成比选 文件的其他材料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1
竞选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竞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0 年 8 月 13 日前书面通知比选人。
2.2.2
竞选截止时间
2010 年 8 月 20 日 9 时
2.2.3
竞选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采用
2.3.2
竞选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修改的时间
不采用
3.1.1
构成竞选 文件的其他材料
竞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竞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竞选报价
竞选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竞选人的竞选报价应是本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竞选报价,并以竞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总价
“总价”是指在工程量清单中以“项”或“总额”为计量单位、以总价计价的子目,一般用于不能按照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数量的子目。总价子目一般按照分期、完成合同价的百分比或完成进度计划的形象进度节点等方式予以分解支付。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由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17.1.5中明确。
竞选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竞选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竞选 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选处理。
在合同实施期间,竞选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比选人核查,除非比选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竞选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在竞选截止日期2天前公布。竞选人的竞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3.3.1
竞选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竞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3.4.1
竞选保证金
1、本工程比选要求竞选人提交竞选保证金:人民币 1万元,大写: 壹万元整。
到账时间: 2010 年 8 月 20日 9 时 00 分前
2、竞选保证金应从竞选人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转入。
3、竞选人应将规定的竞选保证金汇到竞选保证金专项账户,?专项帐户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开户行:工行云阳支行营业部
账号: 3100018429200083858
收款单位: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竞选人在填写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时,原则上应注明工程项目的名称,并充分考虑银行汇到指定账户的时间差风险。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第3.5.1项至3.5.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财务要求
竞选截止前二年(不包括本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的
年份要求
竞选截止前五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拖欠劳务费诉讼记录:竞选截止前三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竞选方案
eq \o\ac(□,√)不允许
口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竞选人须知3.7.3款执行。
3.7.4
竞选文件的副本份数
竞选文件副本 壹 份。
3.7.5
装订要求
1、竞选人应将竞选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1)竞选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3)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4.1.1
竞选文件的密封
1.竞选文件袋使用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投标函标袋”、“商务标袋”、“投标文件标袋”。
2.竞选函部分装入“投标函标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
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标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竞选 人单位公章。
4.“竞选函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标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同时按本表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5.“资格审查部分”单独装入“资格审查标袋”中,密封并袋上封口处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
6.如果竞选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竞选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1.2
袋面上填写
应在“投标文件标袋”和“资格审查标袋” 袋面上填写如下内容:
项目名称:
在 2010 年 8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竞选 文件地点
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
4.2.3
是否退还竞选文件
eq \o\ac(□,√)否
口是
5.1
开选时间和地点
开选时间:同竞选截止时间
开选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
5.2
开选程序
1.按5.2(1)执行;
2.按5.2(2)执行;
3.开选会议邀请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或本工程竞选人技术负责人)也可以参加,但一个竞选人参会人员最多2名。开选时核验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等证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按5.2(3)执行;
5.密封情况检查:比选人检查竞选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竞选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
6.开选顺序:随机开启;
7.按5.2(6)执行;
8.开启资格审查标袋、竞选文件标袋及竞选函标袋、商务标袋、,并执行5.2(7)的内容,竞选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的,当众退还其竞选文件;
9.按5.2(8)和(9)执行。
6.1.1
评选委员会的组建
1.评选委员会构成: 3 人。
2.评选专家确定方式:在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 人,比选人代表 1 人。
3.抽取时间: 2010 年 8 月 20 日 9
6.3.2
评选地点
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一室
7.1
是否授权评选委员会确定中选人
口是
eq \o\ac(□,√)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
7.3.3
低价风险保证金
竞选人竞选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的除外)的算术平均值与中选价之间的差额,但不得超过中选价的20%。
8.1
重新比选
1.按竞选人须知第8.1(1)执行;
2.按竞选人须知第8.1(2)执行;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竞选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选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竞选,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支付担保
因比选人要求中选人提供履约担保,相应地比选人将以相同的形式和金额,并按第四章合同附件四规定的格式向中选人对等提供支付担保。
比选人将在竞选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选人提交支付担保。
1. 总则
1.1 工程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示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工程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选段施工进行比选。
1.1.2 本比选工程比选人: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选段比选代理机构: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比选工程名称: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选段建设地点: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比选工程的资金来源: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比选工程的出资比例: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比选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3 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比选范围: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选段的计划工期: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选段的质量要求: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4 竞选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4.1 竞选人应具备承担本选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4.2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选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选段的监理人;
(4)为本选段的代建人;
(5)为本选段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选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选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选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竞选 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两个以上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选段中同时竞选 。
1.5 费用承担
竞选人准备和参加竞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比选竞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竞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竞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竞选人踏勘工程现场。
1.9.2 竞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比选人的原因外,竞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竞选人在编制竞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竞选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竞选预备会
1.10.1 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竞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竞选预备会,澄清竞选人提出的问题。
1.10.2 竞选人应在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比选 人,以便比选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竞选预备会后,比选人在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竞选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竞选人。该澄清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竞选人拟在中选后将中选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竞选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竞选文件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比选文件
2.1 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比选文件包括:
(1)比选公告;
(2)竞选人须知;
(3)评选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竞选文件格式;
(9)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比选文件的澄清
2.2.1 竞选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2.2.2 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选截止时间7天前在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上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竞选截止时间不足7天,相应延长竞选截止时间。
2.2.3 竞选人不论是否下载比选文件的澄清,都视为竞选人已知晓比选文件澄清的全部内容。
2.3 比选文件的修改
2.3.1 在竞选截止时间7天前,比选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比选文件,并在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发布。如果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距竞选截止时间不足7天,相应延长竞选截止时间。
2.3.2 竞选人不论是否下载比选文件的修改,都视为竞选人已知晓比选文件修改的全部内容。
3. 竞选文件
3.1 竞选文件的组成
3.1.1 竞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竞选函及竞选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竞选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项目管理机构;
(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竞选报价
3.2.1 竞选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竞选人在竞选截止时间前修改竞选函中的竞选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竞选有效期
3.3.1 在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选有效期内,竞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选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选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选人延长竞选有效期。竞选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选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选文件;竞选人拒绝延长的,其竞选失效,但竞选人有权收回其竞选保证金。
3.4 竞选保证金
3.4.1 竞选人在递交竞选文件的同时,应按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竞选文件格式”规定的竞选保证金格式递交竞选保证金,并作为其竞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竞选的,其竞选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竞选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竞选保证金的,其竞选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选的竞选人和中选人无息退还竞选保证金(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交款凭据等退)。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选人在规定的竞选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竞选文件;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
3.5.1 “竞选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竞选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选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6 备选竞选方案
除竞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选人不得递交备选竞选方案。允许竞选人递交备选竞选方案的,只有中选人所递交的备选竞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选委员会认为中选人的备选竞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竞选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竞选方案。
3.7 竞选文件的编制
3.7.1 竞选文件应按第八章“竞选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竞选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
3.7.2 竞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竞选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竞选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选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选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竞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竞选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竞选
4.1 竞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竞选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 竞选文件的标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2 竞选文件的递交
4.2.1 竞选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竞选截止时间前递交竞选文件。
4.2.2 竞选人递交竞选文件的地点: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竞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选人所递交的竞选文件不予退还。
4.2.4 比选人收到竞选文件后,向竞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2.6 递交竞选文件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派项目经理或竞选人技术负责人,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4.3 竞选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竞选截止时间前,竞选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选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
4.3.2 竞选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选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竞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竞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选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选
5.1 开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竞选截止时间(开选时间)和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选,并邀请所有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派项目经理或竞选人技术负责人)准时参加,最多不超过2人。
5.2 开选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选:
(1)宣布开选纪律;
(2)公布在竞选截止时间前递交竞选文件的竞选人名称,并点名确认竞选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选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竞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竞选文件开选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选顺序当众开选,公布竞选人名称、选段名称、竞选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竞选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竞选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选结束。
6. 评选
6.1 评选委员会
6.1.1 评选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由比选人或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选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比选人或竞选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竞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选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比选、评选以及其他与比选竞选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3 评选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1.4 评选委员会成员到达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6.1.5 评选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选委员会组长,比选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选委员会组长。评选委员会组长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长和成员在表决时享有同等的权利。
6.1.6 评选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办法和本程序规定进行评选,不得改变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选标准、方法和中选条件
6.2 评选原则、定选原则和方法
6.2.1 评选原则
(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选
(3)反对不正当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6.2.2 定选原则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竞选,应当确定为中选人。
6.2.3 定选方法
(1)比选人应当确定评选委员会在评选报告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2)如果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比选 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 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 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6.3 评选
6.3.1 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选依据。
6.3.2 评选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选 室。
7. 合同授予
7.1 定选方式
除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选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外,比选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 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评选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选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竞选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向未中选的竞选人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低价风险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选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
7.3.2 中选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3 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保证金形式向比选人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工程完工后比选人退还中选人低价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若中选人未能按中选价完成工程建设,其低价风险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4 签订合同
7.4.1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竞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竞选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
8.1 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
(1)竞选截止时间止,竞选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选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竞选的。
8.2 不再比选
重新比选后竞选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竞选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工程,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比选。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竞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竞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竞选人的纪律要求
竞选人不得相互串通竞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竞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竞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竞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9.3 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9.4 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选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竞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支付担保: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0.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确认)通知
问题澄清(确认)通知
编号:
(竞选人名称):
(工程名称)施工比选的评选委员会,对你方的竞选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确认):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确认)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选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确认)
问题的澄清(确认)
编号:
(工程名称)施工比选 评选委员会:
问题澄清(确认)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确认)如下:
1.
2.
竞选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选办法(经评审的最低竞选价法)
评选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选方法
本选段施工比选评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竞选价法,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中选候选人:
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竞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但竞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竞选报价低的优先,竞选报价也相等的由比选人自行确定。
2.1.1
初步评审
形式评审标准
竞选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竞选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竞选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竞选 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1.竞选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比选 文件的规定;
2.竞选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竞选时资格审查资料无变化的除外)
4.竞选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
联合体竞选人
不采用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竞选文件的签署
竞选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委托代理人
竞选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2
初步评审
资格评审标准
必要合格条件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4.
附加合格条件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4.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4.
信誉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4.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4.
其它
要求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4.
联合体竞选人
不采用
2.1.3
初步评审
响应性评审标准
竞选内容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竞选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竞选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3
初步评审
响应性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竞选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竞选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竞选人的企业成本。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竞选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
实质性要求
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
详细评审标准
竞选报价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竞选 总价: 80 分;
2.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20 分,主要清单工程 15 项(比选文件中给出不少于15项,少于15项的按实际项目列出),开选时,从给出的15项清单项目中当众随机抽取10项进行评分,每一项主要清单工程综合单价2 分。
评选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
总报
价
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竞选报价中(修正后的)的最低价(低于其个别成本的除外)为评选基准价。
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所有竞选人(修正后的竞选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同一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中的最低单价为评选基准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3
评选程序
1、初步评审前,按本章第3.3.4项的规定对竞选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并按竞选人经修正后的竞选总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取前七名进行评审。
2、对排在前七名的竞选人的竞选文件,按本章评选办法第3.1款至3.6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按本附表第2.2项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审计分,并对各竞选人的竞选总价和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所得分值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竞选人为中选候选人。排在第七名之后的所有竞选文件将不再评审。
3.如果未能评出三名合格的中选候选人,则应从排名第八的竞选人开始依次、逐一递补并按本章评选办法第3.1款至3.6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家合格的中选候选人为止。
4.如经过对所有竞选人的竞选文件进行评审,有效竞选不足三个使得竞选明显缺乏竞争的,评选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竞选。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方法
3.2.1
详细评审方法
竞选总报价(A)
1.评选委员会认为最低的竞选人的竞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应向其书面提出澄清和说明要求。竞选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和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随身携带),以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包括价格分析资料、人工费合同、材料供应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或台班单价的组成以及其他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竞选人拒绝澄清和说明,则评选委员会应认定其价格低于个别成本,按废选处理,依次类推,直至某一竞选人能澄清和说明并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且被评选委员会接受为止。评选委员会应认定这一报价为合理最低报价(评标基准价)准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报价,并得最高分 80 分。
2、其后对所有参评的竞选报价均以合理最低报价(评标基准价)为准进行评审计分,每增加1%扣3分,扣完为止。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方法
3.2.1
详细评审方法
主要清单
项目综合
单价(B)
1.竞选人所报某一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的最低单价得 2 分,其他竞选人的竞选报价每增加1%扣 0.2 分,扣完为止。
2.同理计算出参评竞选人所报每一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的得分。
竞选人得分
1.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竞选人报价得分=A+B。
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评选方法
本选段施工比选评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竞选价法,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中选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竞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但竞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竞选报价低的优先,竞选报价也相等的由比选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 评选程序
评选委员会应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选: 第一步:评选准备工作。 第二步:确定竞选 文件评审顺序。第三步:初步评审。第四步:详细评审。 第五步:汇总详细评审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第六步: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选报告并由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后向比选人递交评选报告。第七步:评选委员会解散,评选结束。
3.1 评选准备
3.1.1 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1) 评选委员会组长应组织评选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比选文件,了解和熟悉比选目的、比选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选标准和方法,熟悉程序中包括的评选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程序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选所需要时,评选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选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选的依据。
(2) 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应向评选委员会提供评选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比选文件、竞选文件、开选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竞选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比选限价、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评选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3.1.2 暗标编号
如果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 人须知前附表”第 3.7.5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有暗标要求,则在评选工作开始前,比选人应对全部竞选文件进行暗标编号。在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在监标人的监督下,评选委员会方可开启暗标。
3.1.3 使用副本评选
竞选文件应以正本为准,所有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之处,都应根据正本更正。评选时只使用副本,正本应妥善保存。
3.2 确定竞选文件评审顺序
3.2.1 计算评选基准价前,评选委员会应对全部竞选人的资质进行审核,竞选人的资质必须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如竞选人的资质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其竞选文件按废选处理。
3.2.2 计算评选基准价前,评选委员会应对全部竞选人的竞选报价进行校核,对存在算术性错误的竞选报价(包括各清单项目报价和竞选总报价),应按比选文件的规定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如经修正后的竞选总报价高于比选人设置的最高限价,则应按废选处理。
对存在算术性错误的竞选报价,经修正后,评选委员会应书面通知竞选人确认。修正的价格经竞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竞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竞选作废选处理,但其经修正后的价格仍应参与评选基准价的计算。
3.2.3 计算评选基准价,包括竞选总报价和比选文件规定参与评分的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评选基准价。
3.2.4 经修正后的竞选总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的除外)由低到高排序,取前七名(少于七名的按实际列出)进入下一步评审。
3.2.5 排在前七名的竞选文件经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如果最终评出三家合格的中选候选人,则排在第八名之后的所有竞选文件将不再评审。如果最终未能评出三名合格中选候选人,则应从竞选总报价排名第八的竞选人开始依次、逐一递补,并按本程序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家合格的中选候选人为止。
3.3 初步评审
3.3.1 评选委员会可以要求竞选人提交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选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
3.3.2 评选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第 2.1.4 项规定的标准对竞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选处理。当竞选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选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
3.3.3
(1)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 1.4
(2)串通竞选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3.4 竞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竞选报价进行
(1)竞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 详细评审
3.4.1 评选委员会按本章第
3.4.2
3.5 竞选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 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竞选人对所提交的竞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竞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3.5.3 评选委员会对竞选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竞选人
3.6 评选结果
3.6.1 除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选委员会按照
3.6.2 评选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选记录;
(4)废选情况说明;
(5)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6)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前附表”;
(7)经评审的得分一览表(包括评选委员会在评选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选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竞选人排序;
(9)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4. 无效竞选文件和废选情况一览表
4.1 无效竞选文件开选前比选人应当拒绝受理或在开选时当场宣布为废选,不得进入评选详见附表一。
4.2 废选情况详见附表二。
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5.1保密规定
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选文件以及与确定中选人有关的资料信息,所有参加评选的人员(包括评选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比选人人员、代理机构人员、工作人员等)都不应向竞选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在竞选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定标过程中,除非根据评选委员会的要求,竞选人不得主动与比选人和评选委员会的任何成员接触,不得有任何游说、贿赂等影响评选委员会成员公正和客观地进行评选的行为。竞选人对比选人或评选委员会任何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将导致其竞选 文件根据本程序第五章的规定按废选处理。
5.2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5.2.1 关于评选活动的暂停
(1)评选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选的原则,按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选工作。只有当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选工作无法继续时,由评选委员会和比选人共同提出,并经招竞选监督机构同意,评选活动方可暂停。
(2)发生评选暂停情况时,评选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竞选文件和评选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连续评选的条件时,由评选委员会继续评选。
5.2.2 关于评选中途更换评选委员会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选中途更换: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选中途退出评选活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选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评选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选行为无效。
(3)由比选人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选。
5.3 其它
附表一:
无效竞选文件情况一览表
比选文件
章节号
条款名称
无效竞选文件条件
第二章 3.4
竞选保证金
未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交竞选保证金的。
第二章 4.1.1
竞选文件的密封
竞选文件未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密封的。
第二章 4.2.5
4.2.6
竞选文件的递交
竞选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竞选 文件的人员不符合规定的。
第二章 5.2.
开选程序
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派项目经理)未参加开选会的。
废选情况一览表
比选文件
章节号
条款名称
废选条件
第二章 3.2
竞选报价
竞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竞选人不得修改。
如设置了最高限价,竞选人的竞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第二章 3.7.5
装订要求
符合竞选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3.4
竞选保证金
竞选人应按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缴纳方式递交竞选保证金,并作为其竞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3.3
初步评审
评选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竞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竞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竞选作废选处理:
(1)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 1.4.2
(2)串通竞选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竞选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规定的原则对竞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竞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竞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竞选作废选处理。
第三章 3.4
详细评审
评选委员会认为最低的竞选人的竞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应向其书面提出澄清和说明要求。竞选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和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竞选人拒绝澄清和说明,则评选委员会应认定其价格低于企业成本,按废选处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通用合同条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国计划出版社)第四章第一节的《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二、通用合同条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国计划出版社)第四章第一节的《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三、专用合同条款
参照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制订的《 HYPERLINK /search/wd=%E9%87%8D%E5%BA%86%E5%B8%82%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6%96%BD%E5%B7%A5%E5%90%88%E5%90%8C%EF%BC%882009%E5%B9%B4%E7%89%88%EF%BC%89 \o 搜索: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9年版) \t _blank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9年版)》执行。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的编制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是根据比选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09]29号)、2008年重庆市工程计价定额编制,材料价格执行工程所在地及编制期的市场价格确定,规范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比选文件中的竞选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竞选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由承包人按本章1.1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总价及合同中另有规定的发包人或监理人同意的单价和总价计算支付额。
2. 竞选报价说明
2.1 不管工程量是否列出,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都应填报单价或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承包人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 按基准日期前的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缴纳的各种规费和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竞选总价中。
2.4 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20.1款和第20.4款规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如无规定,则不需报价),并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工程清单计价表。除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以外,所有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2.5 单价和总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付款也按人民币支付。
2.6 对工程施工和材料等的一般要求和说明,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完整重述或摘录,在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每个子目前应参见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的相关内容。
2.7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不应降低和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应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2.8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是专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强制要求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其内容、计取标准和支付办法,应按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执行,并作为暂估价由发包人专项列入工程量清单表中,仅作为竞选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结算金额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计算方式确定,并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2.9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延伸。当各部分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10 授予合同前发现的算术错误将由发包人按评选办法3.1.3条规定的原则予以更正。
2.11 暂列金额
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暂列金额子目,除计日工外,竞选人只需要直接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纳入竞选总价并计取规费和税金,不需要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以外再考虑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并指明为“暂列金额”的子目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人指示和决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
2.12 计日工
计日工属暂列金额,由监理人确定用于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计日工的估算数量已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表”,承包人在报价时只需按下列要求填报单价和合价,计日工数量不得更改。
(1)人工费:用于计日工的人工工时计算,应从工人到达工作现场开始到离开现场为止,但应扣除用餐和休息时间。与工班一起工作的领班也应计入,但不得计入管理人员的工时消耗。承包人从事零星工作的人工费用应按计日工计价表中适用的人工单价乘以实际工时计算。此单价将被认为包括承包人开支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此)支付工人的工资、交通费用、超时工资、辅助工资和附加工资,以及任何其它费用或按法律规定以其名义支付的费用;还应包括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费用、监督费用、财务和保险费用;工时记录、行政和办公费用;消费品、水、照明和电力使用费;小型运输工具、脚手架、车间、储藏间、轻便电动工具、手工设备和工具等的使用和维修费用;承包人职员、施工员和其它监督人员的监督费用;以及与上述有关的所有其它费用。
(2)材料费:用于计日工的材料消耗量应按实计量。材料费用将按计日工计价表中的单价支付,此单价已包括承包人的管理费用、利润以及材料原价加上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和保险费等,并应提供到现场仓库。材料由仓库和堆放地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将按照计日工计价表中的人工和机械单价支付。
(3)机械费:已进场并用于计日工的机械设备应按实际台班消耗量计量,设备从停放地至工作地点间的往返路程所花时间也应计算在内。设备费用按计日工计价表中的相应机械单价支付。此单价将认为已包括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机上人工费和其它费用,以及所有管理费、利润、以及与所使用设备有关的协调费用。
2.13 暂估价
(1)材料、工程设备的暂估价
材料、工程设备的暂估价仅指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指定地点的价格,不包括这些材料、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必须的辅助材料、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搬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应包括在各相应子目的竞选价格中。
(2)专业工程暂估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分包人实施专业分包工程所有供应、安装、完工、调试、修复缺陷等全部工作的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利润,不包括规费和税金。
3. 其他说明
1.空调塑钢百页、不锈钢网闸门、网闸门电机及门市发光字等工程均为暂定价列入预算内。
2.垃圾清运费按1000元包干价已计入预算价内。
3.甲方考虑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增项杂支,预留金暂按50000元列入总费用内。
4.本预算不含外墙漆工程造价。
4.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格式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09]27号)封1、表1至表12格式,比选人可根据比选工程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但应指出供评选用的15项主要清单项目,少于15项的,按实际项目列出。〕
(此章适合于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交通、水利、国土整治等项目参照此章结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计价规定编写)
第 二 卷
第六章 图 纸
一、图纸目录
序号
图名
图号
版本
出图日期
备注
1
总说明
建施-01
A2
2
平面图
建施-02
A2
3
1-2原始立面图
建施-03
A2
4
1-2改后立面图
建施-04
A2
5
A-B原始立面图
建施-05
A2
6
A-B改后立面图
建施-06
A2
7
大样图
建施-07
A2
8
大样图
建施-08
A2
9
大样图
建施-09
A2
二、 图纸
另附
第 三 卷
技术标准和要求
按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
第 四 卷
第八章 竞选文件格式
目 录
一、竞选函部分
1、竞选函
2、竞选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竞选保证金
二、商务部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资格审查部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竞选人基本情况表
3、项目管理机构
4、近年财务状况表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信誉声明
9、其他资料
一、竞选函部分
云阳县金帝宾馆风貌改造工程竞争性
正本/副本
竞 选 文 件
(竞选函部分)
竞选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竞选函
2、竞选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竞选保证金
1、 竞选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名称) 选段施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竞选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竞选 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竞选 文件。
3.随同本竞选函提交竞选保证金凭据复印件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竞选函递交的竞选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竞选 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竞选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2、 竞选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姓名:
2
工期
天数: 日历天
3
缺陷责任期
月
不超过
24月
4
分包
4.3.4
提交分包合同
…
……
……
……
…
……
……
……
竞 选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竞选 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选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竞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工程名称) 选段施工竞选 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处粘贴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竞选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选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式叁份, 贰份分别封装于正副本的竞选函部分,一份受托人随身携带便于开选时身份符合性鉴定时的查验。
4、 竞选保证金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