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址: ) 第 PAGE 1 页 共 NUMPAGES 4 页
招标编号:DGCG14-054
大连市建设市场综合管理平台CA认证接口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招标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5月14日
目 录
招标公告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投标须知
合同格式
第二卷 货物需求和技术要求
第三卷 投标文件
大连市建设市场综合管理平台CA认证接口采购
投标邀请函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委托,对大连市建设市场综合管理平台CA认证接口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设备供货与安装能力及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建设市场综合管理平台CA认证接口采购
二、招标编号:DGCG14-054
三、招标内容:CA认证接口,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采购预算:11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交货地点: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指定地点。
六、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三) 辽宁省外企业应取得辽宁省密码管理局批准书;
(四)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报名回执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原件、《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原件、《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原件、辽宁省密码管理局批准书(省外企业须提供)接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自2015年10月30日起至2015年11月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在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理工大学北门外科技园大厦写字间601室),节假日休息。
九、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20日13:45至14:15(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受理区?(一)(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11月20日14:15(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0日14:15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六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十三、招标人: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十四、招标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广开 李楠 电话:0411FAX)
地 址:大连理工大学北门科技园大厦601室。
邮 编:116023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建设行大连栾金支行 21201501910059000666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名称:大连市建设市场综合管理平台CA认证接口采购
供货与安装地点: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指定地点
供货与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规格数量:详见第二卷货物需求和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按相关技术规范规定产品制造与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供货、包装、运输、安装、测试、验收、售后服务、培训直至验收、正常运行
2
合同名称:供货与安装合同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11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1000元人民币。于开标日2天前以投标人开户支票、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纳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北门外科技园大厦写字间612室。外地企业汇款至“建行栾金支行 21201501910059000666”,收款单位: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到账日期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若在开标时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联系电话:0411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 传真:(04115
投标答疑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
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
7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8
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受理区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递交时间:2015年11月20日13:45至14:15
9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14:15时
10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0日14:15时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五楼第六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1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2
招标文件费: 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招标使用
13
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三) 辽宁省外企业应取得辽宁省密码管理局批准书;
(四)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
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投标人放弃本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须由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传真电话:0411自动)。
15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 项目说明
1.1 项目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 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过公开招标来选定合格的供货与安装单位。
2 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支付。
3 定义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企业法人。
3.2 招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里特指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3.3 招标代理人是依法设立并取得招标资格证书,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这里特指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供货与安装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4.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3符合前附表第13项资格要求。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5.1 为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所有货物和辅助服务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支付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5.2 本条款所说的“货物”系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主要的零部件装配成的货物,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在商业上公认的与零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
8.1 招标文件中已阐明所需货物、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二卷 货物需求和技术要求
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
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3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招标使用。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在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后,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后立即向招标代理人回函确认。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如确需变更的,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10.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1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有效性规定
11.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文件)为准。
11.2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否则,澄清(答疑)文件或修改补充通知无效。如果时间来不及或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2.1 投标函;
12.2 投标报价汇总表;
12.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12.4 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
12.5 设备说明一览表;
12.6 技术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及商务偏离表;
12.7 投标人有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数字证书产品应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辽宁省外企业具有辽宁省密码管理局批准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2.8 提交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12.9 投标人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1)投标人简介(含组织机构、职工人数、技术人员、技术能力等);
(2)投标人所产品彩页。
12.10设备供货与安装计划;
12.11设备供货与安装及技术方案;
12.12 投标设备说明书;
12.13 投标人质保期的承诺;
12.14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12.15培训说明;
12.16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13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3.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3.2.2 货物从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的规定的质保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3.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详见技术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13.3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要实质上响应技术规格的要求。
13.4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包括设备、材料(和/或耗材)、技术资料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
14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他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包括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
15 度量衡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投标报价
16.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6.2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同时不接受有条件的优惠报价。
16.3 投标人的投标函要求有明确的投标报价(总价),应有明确的供货与安装期限、应有明确的质量标准。投标人应在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上表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投标人的货物分项报价表应反映出货物单价、数量、合价、主要部件产地、品牌及生产供货商等内容。
16.4 本次投标报价为运到现场及安装验收合格后的报价。该报价应包括:
①货物单价和总价(包含货物原值、包装费、各种税费、利润等);
②运费(包含货物到达现场的卸货费用);
③安装费用;
④运行调试费用;
⑤保险费(如果有);
⑥对招标人培训费用(如果有);
⑦供货相关资料费(如果有);
⑧技术服务费(如果有);
eq \o\ac(○,9)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附后标准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
eq \o\ac(○,10)投标人认为需要包含的其它费用。
16.5 本次招标的货物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总价及单价一次包死,供货与安装过程中不做任何调整。
16.6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与合价金额有出入,应以单价金额为准,改正合价,但经过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经投标人确认后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16.7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合同期内的各种风险, 在合同执行期间其货物价格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
16.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后,投标人不得调整、修改报价。投标人给予招标人优惠的,报价中的单价应是优惠后的单价,在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中写明优惠内容及理由。投标人报出的单价、合价及投标总价逻辑上必须一致。招标人将不接受有条件的优惠报价。
17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是真实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印章的必须加盖齐全。(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18 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前附表”第4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
18.2 投标保证金应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18.2.1银行保函、汇票(投标时提交汇票底单复印件)、转帐支票(仅限于大连地区)。
18.2.2 银行保函的有效期至少应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
18.2.3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投标担保,须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
18.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8.4 任何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8.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8.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8.7无论投标保证金来源何方,收到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只向投标人退还(保证金退回收款单位的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相符)。
19 投标答疑会
本项目投标答疑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0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20 天(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0.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0.3 按第11款规定,如投标截止时间被推迟,则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21 投标文件的一般要求
21.1 投标人应准备 1 份正本、 4 份副本。每一份投标文件上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2 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理人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1.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包装。
22.2 密封包装上应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等,还应写明在“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字样。
22.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第22.1和22.2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2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1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人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或开标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为“前附表”第8项指明的地址。
23.2 根据第10款规定,招标人可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至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4 迟交的投标文件
24.1 根据第23款规定,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或依财政部18号令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5.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消的通知应按第22和23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25.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
25.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第20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否则招标人将按第18.5款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及评标
26 开 标
26.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在所有投标人代表出席的情况下,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以进行验审。
26.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28.6条款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6.4 开标时唱正本“投标函内容”及其内容的修改、投标的撤消、有无必须的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6.5 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人主持,并会同各投标人代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26.6 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
26.6.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26.6.2 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指定接收人;
26.6.3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26.6.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密封;
26.6.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6.7 开启标书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6.7.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6.7.2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供货与安装期限、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26.7.3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及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地方没有加盖印章(签字)的。
26.7.4 未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函格式填写投标函内容的。
26.7.5 资格不符合要求的。
26.7.6有足以影响招标公正行为的。
26.7.7 无制造厂家合法授权书的。
26.7.8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6.7.9 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存在其他重大偏差的;
26.7.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6.8 开标会议程序
26.8.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6.8.2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的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
26.8.3主持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和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名单;
26.8.4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26.8.5开标机构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签到时出示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6.8.6开标机构工作人员查验和宣布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26.8.7由投标人代表在有关部门监督下依据本投标须知第22条款规定查验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
26.8.8 经确认密封无误的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当众拆封并进行唱标;
26.8.9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开标工作人员及监督管理人员共同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6.8.10开标会议结束。
六、评 标
27 组建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织成立。
27.2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8 评标程序
28.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
28.1.1资格性审查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递交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8.1.2符合性审查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8.1.3如果不具备投标资格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撤销或修正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具备资格的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8.1.4在投标文件初审结束后,对技术部分进行详细审核,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技术标准后,再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28.2 投标文件澄清
28.2.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2.2 评标期间,如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时,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等)参加询标。
28.2.3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者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28.2.4评标委员会同时重点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撤消或修改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来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8.3比较与评价。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9 评标原则及评标方法(附后)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证明材料,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核原件。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9.1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
29.2汇总各位专家评委的打分表,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
29.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审意见,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意见确定中标人。
30 保密程序
30.1 从开标时起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时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人员对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
30.2 除第28.2款规定外,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投标人不得就有关投标的任何事项与招标人联系。
30.3 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定标和授予合同
31 资格后审
31.1 无论投标报名时是否已进行了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后审,对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评审。
31.2 上述确认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按第12款规定内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为保证投标货物质量,必要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可能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或派出评标专家及相关人员到厂家进行实地考察,以便准确的了解中标货物的实际情况。
31.3 如果投标人被确认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依财政部18号令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32 定标
32.1 中标的标准:
(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评标总得分最高。
32.2 对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33中标通知
33.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招标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形成评标报告送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审查通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33.2 定标后,招标人应当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投标人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结果,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3 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34授予合同的准则
本项目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产生的中标人。
35 签订合同
35.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按谈判采购文件、调整内容、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及最终报价等谈判过程中形成的有效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谈判采购文件、成交供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5.2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6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保函
36.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36.2 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
36.3 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
履约保证金将在货物经甲方签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6.5 招标人在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的同时,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等额度的预付款保函,具体格式附后。
37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说明
37.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37.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7.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7.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7.2.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37.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7.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7.5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38 其 他
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参考)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所做的报价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货物内容
用途
数量
1
安全认证平台
1个
2
服务器证书
6个
3
数字证书
494个
4
电子印章
130个
二、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 人民币。
三、责任和权力
1、乙方提供的数字证书有效期应不少于12个月(最终时间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甲方每年应及时进行数字证书的年检(年检、补发、更新所需费用不在本合同付款支付范围内),年检的内容为更新用于安全加密技术的密钥对,若未按时年检会导致该数字证书失效,无法正常使用;
2、甲方应将工作安排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3、甲方应按照乙方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受理的有关要求,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并提供给乙方;
4、甲方应及时提供需年检的人员信息,并指定专人协调各部门配合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年检业务操作;
5、乙方所颁发的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CA认证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确保网上审批过程中通过电子签名数据真实、可靠、不可抵赖。
6、乙方负责全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的申请、发放、激活、查询、更新、补办、年检、废止及管理;
7、乙方负责配合甲方(或甲方系统开发商)完成接口在甲方系统的嵌入工作;如果甲方出现系统环境、服务器环境升级等情况,影响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功能的正常使用,乙方免费配合甲方(或甲方系统开发商)提供相应接口程序及技术支持;
8、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终端用户证书及证书管理工具的应用培训;
9、甲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要求产品数量的办理资料汇总,并提供至乙方。乙方于甲方提供完整制作信息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制作的业务操作;
10、自数字证书制作完成之日起,一年内如果介质非人为损坏,乙方免费给进行更换;
11、乙方以货到甲方签收时间为基准,提前30天提示甲方进行年检。双方协同做好年检的准备工作。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全部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产品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质保期
质保期1年。(自产品制作之日起计算)
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一)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二)交货方式:现场签收
(三)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八、付款方式
1)货到甲方签收,并经财政审核通过且财政资金到账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90%);
2)自签收之日起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并财政资金到账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无息)。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产品制作之日起1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 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验收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依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验收。
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大连仲裁委员会经济建设仲裁中心申请仲裁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五)本合同一式六份(招标人三份、投标人一份;招标代理机构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 二 卷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满足相关货物供货、制作及安装规范要求)
依据技术文件要求,本项目的货物供货与安装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质量标准。
本技术标书中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采购货物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要求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
一、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供货、包装、运输、安装、测试、验收、售后服务、培训直至验收通过、正常运行等。
二、货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为最新产品;所有产品、材料必须经招标人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供货、安装。
用途
数量
1
安全认证平台
1个
2
服务器证书
6个
3
数字证书
494个
4
电子印章
130个
一、安全认证平台
随着我国政务电子信息化的普及,电子政务信息的安全性越来越重要了。数字证书在保证电子政务信息的安全有效性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和完整成熟的技术体系,近年来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越来越加广泛。
数字证书在电子政务中安全应用,主要采用服务器端中间件和客户端中间件组成安全认证平台,安全平台与数字证书配合使用,综合利用非对称加解密,对称加解密,身份认证,签名,验签等安全技术为电子政务提供安全保证。
1.服务端中间件
对称算法支持: DES系列、RC系列及SSF33算法。
非对称算法支持:RSA1024
摘要算法支持:MD5、SHA1、SHA256
数字证书:支持PKCS12及X.509数字证书规范
数据签名:支持对数据、文件制作数字签名,签名结构符合PKCS#7标准;支持验证符合PKCS#7标准的签名结果。
2.客户端中间件
支持对数据、文件制作数字签名,签名结构符合PKCS#7标准;支持验证符合PKCS#7标准的签名结果。
身份验证:使用证书进行数字签名,接收者可验证签名,而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伪造签名。
数据完整性:对重要数据、文件制作数字签名,如果验证签名失败,说明数据的完整性遭到破坏。
行为抗抵赖:对操作行为(数据形式)制作数字签名,签名者事后不能否认自己的签名。
二、服务器数字证书
服务器证书主要颁发给Web站点或其他需要安全鉴别的服务器,证明服务器的身份信息。服务器数字证书支持目前主流的Web Server,包括但不限于:IIS、Lotus Domino、Apache、iPlant等Web服务器,存放于服务器硬盘或加密硬件设备上。
技术标准:符合PKCS#12标准、1024位RSA密钥
三、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介质:用于存储数字证书,保证数字证书不可被复制,只有数字证书的颁发机构可以对数字证书介质进行相关操作。
数字证书介质技术参数要求:
①微处理器:国产32位CPU;EEPROM:64K字节;硬件随机数发生器:32位;
②硬件性能:硬件生成1024位RSA密钥对、硬件生成随机数、硬件RSA签名、支持SFF33算法;
③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10年,可擦写次数100,000 次以上,RSA 1024位签名8次/秒,读取数字证书30毫秒,写入数字证书100毫秒,RSA签名50毫秒。
四、电子印章
能实现在跨平台操作,支持各种开发环境(ASP、JSP、PHP、.Net、HTML等;支持各类大型数据库(SQL server 、Oracle、DB2、Mysql等),客户端支持Windows平台,主要有以下功能:
文件签章功能:可在Web页面上签章,确定对当前的Web表单项目进行盖章,该功能需要印章钥匙盘的支持,同时需要输入密码确认用户身份。
签章验证功能:该功能能够验证Web表单内容是否被修改或签章信息是否有效。
强大数字证书应用:采用PKI体系,支持所有CA认证中心提供的符合X.509国际标准的证书,实现签章与证书捆绑应用,单一密码操作,同时还包括根证书验证功能、CRL证书吊销列表验证。
身份认证功能:通过利用签署者的证书颁发机构的证书,对签署者的身份进行认证。一方面能够辨别签署者身份的真伪,另一方面能够确保签署者身份的不可抵赖性,即一旦签名而且身份认证通过,则签名者将无法否认此签名。
证书查看功能:任何人都能够查阅签署者证书的相关信息,信息包括证书版本、证书序列号、签名算法、颁发者详细信息、有效起始日期、有效终止日期、用户详细信息、DER公钥值、证书自定义级别
文件保护功能:加盖公章的文档可以使用文件保护功能来锁定文件,锁定后的文档将永久不能被修改。
文件解锁功能:对被锁定的文档进行解锁,根据锁定密码来确认文件解锁。
支持多人文件签字保护:支持多人文件签字保护功能主要用于保护文档不被篡改。
本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部分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
注:本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设备的技术、功能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所
提供的货物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
四、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响应本招标项目售后服务要求,并按照本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2、设备保修期一年(技术需求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修期内如出现故障,所有部件免费更换,保修期满后维修应只收成本费,终身免费维修。在保修期内要求经常回访,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出现质量问题时,响应时间为1小时,到达故障现场时间为2个小时,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二个月内无法修复,中标人无条件换货,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配件费。
3、供应商须支持请求紧急响应现场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和测试;
4、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产品能长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5、如遇中标人兼并,须与用户做好移交手续。合同、协议继续有效;
6、本标书未明之处,可进行咨询和补充说明。
五、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对所投产品列出详细的配置及技术参数,如有偏差,需详细列出偏差表。
第 三 卷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投标人必须按下述顺序和要求编写装订投标文件:
一、 投标函
二、 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四、 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
五、 设备说明一览表
六、 技术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及商务部分偏离表
七、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八、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九、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三、数字证书产品应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四、辽宁省外企业具有辽宁省密码管理局批准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五、提交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十六、投标人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1)投标人简介(含组织机构、职工人数、技术人员、技术能力等);
(2)投标人所产品彩页。
十七、设备供货与安装计划
十八、设备供货与安装及技术方案
十九、投标设备说明书
二十、投标人质保期的承诺
二十一、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二十二、培训说明
二十三、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二十四、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一、投 标 函
致: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DGCG14-054的大连市建设市场综合管理平台CA认证接口采购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人民币大写)投标报价,并按上述需求情况、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条件要求承包上述设备供货与安装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保修)。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和交付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共计 个日历日内完成。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所供货产品质量全部达到 标准。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全部被收回。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7、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他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8、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经递交。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二、 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人(加盖公章):
序号
项目
名 称
合 价
(元)
备 注
一
二
三
四
五
其他
总 价(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
(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厂名称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型企业
微型
企业
合计
合计
1
2
3
…
总计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
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 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加盖公章):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配置
和参数
数量
单价
合计
交货期
产地
供应商
总价(大写): 元整 ¥(小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 设备说明一览表
(按报价设备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
投标人(加盖公章):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详细配置、技术参数与性能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 技术规格、技术参数及商务偏离表
技术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投标人(加盖公章):
序号
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配置、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
投标文件内容的规格、配置、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
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加盖公章):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是否偏离
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七、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本投标人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本投标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八、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的采购招标签署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确保设备的交付、安装调试、保修和售后服务的顺利进行。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十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税 务 登 记 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四、辽宁省外企业具有辽宁省密码管理局批准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五、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承诺书
致:
我在贵单位 招标中,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如果我单位有幸中标,在与贵单位签订合同前,保证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如届时不提供,贵单位可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承诺单位(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十六、投标人须提交的其他资质文件
(1)投标人简介(含组织机构、职工人数、技术人员、技术能力等);
(2)投标人所产品彩页。
十七、 设备供货与安装计划
十八、设备供货与安装及技术方案
十九、 投标设备说明书
二十、 投标人质保期承诺
二十一、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包括安装、维修、维护及保养等)
(具体内容自拟)
二十二、 培训说明
二十三、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质量保修等方面的影响。
二十四、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评 标 方 法
一、总 则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按照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初步评审,即符合性评审;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即商务性评审和技术性评审。
1.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包括商务符合性和技术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著的差异。
2.商务性评审包括投标报价校核,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并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分析。
3.技术性评审和企业综合实力包括(材质及配件、技术参数等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措施等)。
四、评标方法
1.评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评标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投标产品是中小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在唱标记录上签字。
2
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
3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制作、密封、签署、盖章要求。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按规定由投标人代表签署。
7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
8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9
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
10
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11
未发现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情形。
12
未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审查结论
备注:
评委签字:
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2、代理机构应提供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至少包括如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1)以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银行进账单,或出具通过所在银行电子银行系统打印的到账证明(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2)以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客户回单,或出具所在银行网站打印出的电子转账凭证(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3)以保函形式递交的,可出具保函(银行保函或企信担保函)。
序号
资格性审查表(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投标单位名称及审查意见(合格、不合格)
备注
说明
1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