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分为“宝灯”和“宫灯”,“宝灯”的骨架相对“宫灯”来说,更容易搭建,但是糊灯面就比“宫灯”更加复杂。12月22日,民间花灯传承人王汝明应清镇市滨湖街道办事处邀请,为志愿者介绍、讲解花灯的制作技艺和花灯民俗文化,并手把手地教大家如何制作花灯。
作为清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王汝明今年已经85岁高龄,采访中,他告诉笔者,从16岁开始他就接触到了花灯,这一做就是几十年。
据了解,花灯属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康熙二年《风俗篇》中说:“花灯则札灯作四方、六方等形,或作鱼形、虾形者。一人男妆,操一巾,曰唐二;一人扮女妆,曰懒大嫂。双双踏舞,曰跳花灯”。而在清镇,花灯主要以方型灯和六型灯为主,鱼型和虾型灯较为少见。方型灯叫“宫灯”,六型灯则叫“宝灯”,灯上均有国画和诗词相互映衬,有着浓厚的民俗文化魅力。
为了将花灯文化传承下去,王汝明还收了十余个学习这项非遗技艺的徒弟。直到今天,他依然活跃在传承的舞台上。“竹篾要用‘绵竹’,其它竹子韧性不够,脆则易断,骨架就搭不好,尺寸和用料也很有讲究。”在与志愿者的交流中,王汝明依然充满着热情,孜孜不倦地为大家讲解制作技巧,而另一边,志愿者们也听得津津有味,跃跃欲试。
看着眼前一个个经过王汝明双手制作出来的花灯,大家纷纷表示,这样的传承活动,不仅近距离地领略到了花灯的独特魅力,也在学习了解中收获了更多关于花灯的知识和技艺,今后将身体力行地宣传和传承好花灯文化,真正让非遗的种子生根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