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的的不断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保险人群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管理由税务部门负责按时足额征收个人应缴费款,缴费后,由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保障。
据了解,2020年贺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一制三档”模式变为“一制一档”模式,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每人280元。城乡居民医疗政策参保人员范围更广了,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二级以上重残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等特困人员,个人参保缴费部分贺兰县医疗保障局实行兜底政策,不用缴纳任何费用;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补助,个人缴费30元;对三级中度残疾人员给予定额补助,个人缴费64元。
贺兰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彭健告诉记者:“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近选择一到两家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签约,签约之后一年可以报销330元。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报销比例为70%,针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30种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和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病历等诊断资料,可到参保地二级医疗机构办理门诊大病待遇资格。申请待遇资格之后,可以选择两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一家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大病的签约,签约之后一年的起付标准是500元。”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面实现了城乡统筹,城乡居民更加公平享有医保权益,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待遇保障水平。2020年从三个方面健全待遇保障机制,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①.发挥居民医保全面实现城乡统筹的制度红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总体保障水平达到70%;
②.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全面落实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
③.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此外,还通过简化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促进“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落地。
“我是因为出差的时候胃疼,紧急住院,当时是在外地医院,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办法报销,回到贺兰直接在柜台就可以报销,还是挺方便的。”
——居民黄丽艳
另外,为确保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任务,进一步加大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力度,今年以来,贺兰县医疗保障局多次开展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宣传培训活动,提升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让医保惠民政策真正地落实落细,最大限度防止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在全民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一人。
贺兰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彭健:“我们在5个移民村,10个定点医疗机构,制作永久性的宣传展板,我们还深入洪广镇的广荣村和欣荣村,举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扶贫政策的培训班。下一步,我们也会举办多种形式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扶贫政策宣传活动,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全覆盖。”
记者:单雪燕
编辑:郭亭玉
责编:郭亭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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