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7月24日电 (记者王文娟)近日,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同意,经上海市委编委研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设立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7月2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揭牌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慧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张磊共同揭牌。 周婧 摄
上海是中国特色现代少年司法制度的发源地,1984年10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率先成立了我国第一个“少年犯合议庭”,40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实践,形成了法庭教育、社会调查、儿童权益代表人等一系列具有全国首创性的特色审判机制。新成立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承担审理依法管辖的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监督指导下级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指导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延伸等工作。
贾宇表示,今年是上海法院首创少年审判机制40周年。揭牌成立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将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关于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新期待。上海法院要更新审判理念,准确把握少年审判工作的时代内涵。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秉持“宽容但不纵容”立场,以更高标准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抓实抓好。要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少年审判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高院条线指导作用,依法能动延伸审判职能,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屏障。要强化数字赋能,做深做实涉未成年人纠纷诉源治理、综合治理。健全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民政部门等协作联动机制,推动数据资源互通共享,以数字司法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防护网”。
周慧琳指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设立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是落实上海市委、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上海法院要切实担负起职责使命,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用实际行动诠释上海精神和上海担当。希望上海法院注重发挥综合审判职能优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坚持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上海经验。强化协同共治理念,统筹各方力量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以此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成立为契机,全力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为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做出应有的贡献。
李勇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张军院长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就开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局面提出三点建议:要强化政治担当,深刻领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战略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这项事关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的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实。要更新司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少年司法的新需求。坚持保护性、能动性、联动性理念,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彻到每一个涉少案件的办理中去,实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要健全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少年审判体系现代化。加强少年法庭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向更高、更精、更专的方向发展。
揭牌活动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还举行了上海法院少年审判40周年研讨会,并发布《上海法院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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