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6:30 份证号码:612722 0278)补缴住房公积金合计人民 抢沙发 1.劳动合同书; 发布日期:2024-03-2600:00:00 定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欠缴职工许(居民身份证号码: 六个月内依法向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 心二楼 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 612722,0278)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国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三服务厅,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明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和国务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榆市房金发〔2023〕62号), 陈房公职金 联系地点: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三服务厅 币肆万玖千玖佰柒拾壹元叁角陆分(¥49971.36元)整。 联系电话:0912-2399162;18098055201 限期缴存告知书》,你单位未提出异议。 我中心现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强制决定: 环路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为缴存职工许 (居民身 2.缴存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明细查询凭证。 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参照《榆林市 2020年3月26日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任公司) 联系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明珠环路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 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我中心已于2024年3月19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责令 限期缴存决定书(神木市诚达人力资源有 责令你单位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榆林市 神木市诚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榆林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 榆住金缴决字〔2024)第001号 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 联系人:李锦标王春春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强制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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