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关于诸暨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两直”补助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要求,根据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指导意见》和《绍兴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诸暨市“两直”补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补助对象
2019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GS46—2018)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是指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依法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个人。
补助条件
0
1
小微企业补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特别困难。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20%以上(指实际入库数,含本数,下同)的;
(2)今年1-5月用电量同比减少20%以上的;
(3)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
2.特定行业。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且与实际经营一致的小微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2)今年1-5月用电量同比减少10%以上的;
(3)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3.特殊价值。被认定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隐形冠军和“品字标”企业,以及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的小微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2)今年1-5月用电量同比减少10%以上的;
(3)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4.特别贡献。属于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且与实际经营一致的小微企业,截至今年 4 月底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不少于去年年底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0
2
个体工商户补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特别困难。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或今年1-4月双定户定额下调的;
(2)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
2.特定行业。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且与实际经营一致的个体工商户,今年 1-4 月有纳税申报记录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3.特殊价值。被认定为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的个体工商户,可列为补助对象。
4.特别贡献。属于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且与实际经营一致的个体工商户,截至今年 4 月底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不少于去年年底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不予补助情形
0
1
小微企业不予补助情形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小微企业,一律不予补助:
1.吊销未注销的小微企业;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小微企业;
3.未在6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或已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但为“全零申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经营性指标均填写为0)的小微企业;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
5.列入省市场监管局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之内的小微企业;
6.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小微企业,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小微企业;
7.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工业小微企业;
8.小微企业库中的国有企业;
9.分支机构;
10.规模以上、限额以上的小微企业。
0
2
个体工商户不予补助情形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一律不予补助:
1.吊销未注销的个体工商户;
2.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
3.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体工商户;
4.列入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之内的个体工商户;
5.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个体工商户;
6.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个体工商户。
7.限额以上个体工商户。
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应优先用于以下支出:
1.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2.支付生产经营房屋租赁费;
3.支付生产经营性贷款利息;
4.支付生产经营性水电气等费用;
5.其他符合纾困政策的相关支出。
申报流程
符合“两直”补助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网上自主申报。具体申报流程为:
第一步
准备确认工作:填报人手机号确保是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手机号。填报人关注“市监联连”,点击绑定“市监联连”,如已有账号,直接绑定;如没有账号,先点“注册”完成绑定。填报人要确保自己已关注“市监联连”微信公众号并绑定自己的手机号,填报人手机号即为联连账号。
第二步打开“市监联连”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我的”“绍兴补助申报”,选择要申报的企业进入申报流程。未绑定用户,系统会提示先绑定联连账号,无联连账号用户,请先按提示注册账号。如系统提示不能申办,则可能是没有关联企业或为不满足条件的企业。
第三步选择申报企业进入材料填报页面,填写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勾选企业符合的情况,上传相应的凭证材料,最后勾选承诺填写信息真实有效,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注意事项1.填报人绑定的联连账号非市场监管部门预留手机号,请自行到市场监管局各注册登记窗口进行更换。
2.“市监联连”的填报地址与链接为“市监联连”用户专用,转发他人填报无效。
3.该公众号申报功能将于2020年7月16日上线,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24时,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通道,不再受理申请。
4.自主申报完成后,相关部门将对申报主体进行核查并最终确定。
具体政策咨询请与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联系,联系电话:87637101、87230071。
诸暨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
2020年7月15日
……
来源:诸暨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
原标题:《关于诸暨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两直”补助相关事项的公告》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